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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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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胸所穿矢 彼为我拔取

予为悲所击 除予对父悲

今吾得拔矢 离悲成无浊

青年!我闻汝[之语] 不泣亦不悲

同情有智慧 恰如此善生

转父之悲哀 彼能如是为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说明圣谛之理————说圣谛之理竟,居士入预流果————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善生即是我。”

三五三 张枝本生谭

[菩萨=师匠]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跋祇之鳄山恐怖林中时,对菩提王子所作之谈话。菩提王子为优填王之子,此时住于鳄山,招来一名技巧之木工,建造一座其他国王不能比并之宫殿,名曰拘迦那大。宫殿建造后,彼因邪悭之心:“此木工将为其他国王建造如此之宫殿。”于是抉取木工之两眼。比丘众闻知此事,于法堂生起话题:“诸位法友!菩提王子如是如是抉取木工之双眼,实为暴虐、残忍、无慈悲之行。”佛出其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今始,前生彼即为暴虐、残忍、无慈悲者。非今如此,前生彼挖抉千人之王眼,杀之以肉施行祭神。”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于波罗奈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为于得叉尸罗名闻四方之师尊,印度中之武士族及婆罗门族之青年,悉皆至彼处修习学艺。波罗奈王之子梵与王子,亦于彼所,学三吠陀。彼之性情粗暴,残忍无情,菩萨依人相术见其粗暴残忍无情之性质,告诫彼曰:“汝粗暴残忍而无慈悲。无慈悲者虽得权威,不能长保;一旦失去权威,即如海上之难船,不得寄身。因此不可为无慈悲者。”菩萨为唱次之二偈:

肉身安稳与丰饶 梵与!此等安逸不常保

己利失时不可迷 恰如海中逢难船

人自所为事 后见己之身

为善者得善 为恶者得恶

自行播莳种 收得相同果

彼礼拜师尊还波罗奈,向父示所修学艺,即副王之位。父死同时,登上王位。彼有一性质残忍之司祭名频祇耶,彼为名誉之欲所驱使而自思:“予王悉数取得印度中之王,如此,王为唯一人之王,予为唯一人之司祭。”彼向王进言,得其承诺。王率大军出都,包围某王之都城,俘虏其王,依同一手段,遂掌握全印度之主权,携回一千之王。彼欲取得得叉尸罗之主权,来至其所。时菩萨实行都城之修理,免为他物所破坏。

波罗奈王于恒河之畔大尼拘律树下张幕,上悬天盖,下设卧榻,住于其处。彼率全印度一千之王战斗,但不能取得得叉尸罗。彼问司祭:“尊师!我等与尽此一千之王一同前来,而不能取得得叉尸罗,将如之何?”“大王!抉千人王之眼,剖其腹,携五种之香肉,为出生于此尼拘律树上之天人行祭,于树之周围造起边缘,使血存留其中五指之深。如此,予等立即得获胜利。”王许可照办,于幕中置大力之力士,将千人之王一一唤入,击打陷入昏迷状态,抉取其眼杀之而取肉,残骸流入恒河,依言行祭,击打祭祀大鼓而行出战。

然此时由彼之瞭望台上来一夜叉,抉彼之右眼而去。彼大感疼痛,气为疼痛而颠倒,还至尼拘律树下,仰卧于卧榻之上。恰于此时,一只鹫鸟,持一尖椎之骨飞来止于树顶,食肉而舍骨,骨之尖端如铁签,落中王之左眼而崩溃。尔时王思起菩萨之言,彼喃喃自语:“菩萨谓:‘自己之业收得相应之果,恰如此等生物收得与种子相当的果实。’菩萨之所云,今已得见其言。”彼唱次之二偈:

此为师尊语 菩萨如是云

汝勿作邪业 使苦及汝身

频祇耶!于此尼拘律树下 饰予涂以旃檀精

予害千人刹利种 后予还受此苦恼

彼如是悲叹,思起第一妃之事。

优婆利!四肢同黄金 涂以旃檀粉

素般迦那迦 如彼树枝直

予未见彼女 予死大苦恼

彼喃喃唱出此偈,死而生于地狱。有权威欲之司祭,不能得护彼王,自己亦不能得权威。彼死而军队四散奔逃。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盗贼之王是菩提王子,频祇耶是提婆达多,闻名四方之师尊即是我。”

三五四 蛇本生谭

[菩萨=婆罗门]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一与幼子死别之居士所作之谈话。此故事与妻死别与父死别居士之故事相同。此处佛亦如以前,往居士之家,彼出来礼拜而坐。佛问:“友!君悲痛否?”彼云:“尊师!唯然。我子亡故,故我悲叹。”“友!应坏之质者坏,应灭之质者灭,此非唯一人之事,亦非唯一村之事,于无量数大世界之中,三世界之中,无不死者。因此,被制作[有为]之物无一能长保者。一切有情,为应死之质物,所作之物,皆为应坏之质物。昔之贤人等,子死之时云:‘应灭之质者灭’,而无悲痛。”佛应彼之请求,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于波罗奈梵与王治国时,菩萨出生于波罗奈门外之村婆罗门家,依农事维持生计,支持一家。彼有一子一女,子达成年,由同等家世之家娶来儿媳。如此合女之使者,共为六人,即菩萨、妻子、女、儿、媳及使者,为一同互相和睦欢乐之生活。菩萨教他之五人而言曰:“汝等各自于应得之处行施,护戒法守布萨日,行生死观,常念己等之死————此等有情,确实皆死,生则不定,一切有为之法皆是无常,为应灭之质者。须昼夜勤劳勉励。”一同皆曰:“谨遵如命。”举家应诺,勤劳勉励,行生死观。

其后一日,菩萨与子一同出往耕田,其子掘一尘堆,与以焚烧。其侧有一蚁窝,中栖毒蛇,烟触彼眼,蛇怒奔出自思:“必此奴所为。”以四毒牙向彼啮噬,子即倒死地上。菩萨见子倒死,置牛来见,知子已死,将子抱起,使卧于一树根之傍,以衣物覆盖,既不哭泣,亦不悲哀:“应坏之质者坏,应死之质者死,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终当死去。”彼唯念无常,仍耕种田地。彼见一邻人通过田侧,问曰:“汝归家否?”彼应曰:“诺。”“如是请于过我家时,向予家内言:‘今日不必持来二人份之饭食,仅持一人份前来。前此女仆一人运来饭食,今日则四人一同着清净衣裳,携带香与花前来。’”邻人应诺而往,向婆罗门之妇依言转告。“何人赖汝传言?”“由贵主人所言。”妇人知自己之子已死,然未见表现痛心之状,此心善积修练。彼女着清净衣裳,手携香花持食物与其他诸人一同往畑中而来,其中皆无一人哭泣悲叹者。菩萨坐于其子仰卧之树荫下进食,食事终了,皆集积薪木,作火葬堆,供养香花,施行荼毗,无谁落一滴泪者。彼等皆作死之观念修行。

依彼等戒法之力,帝释天之座,生起暖意,彼云:“究为何人使予由此所暖动?”彼穿凿洞观,知因彼等德之威光,使座发热。彼起信仰之念,自思:“予往彼等之家,使其每人作狮子吼,然后使彼等之家,充满七宝,予必须如此为之而归来。”于是急往其处,立于墓场之侧,问曰:“汝等何为?”“尊者!予等烧人。”“汝等并非烧人,乃在杀鹿烧烤。”“尊者!并非如此,予等乃在烧人。”“然则,彼为汝等之敌人?”于是菩萨云:“尊者!彼为予真实之子,非为敌人。”“然则彼为汝之可憎之子?”“尊者!彼实为予最可爱之子。”“然则何以不泣?”菩萨为说明不泣之理由,唱第一之偈:

如蛇舍古皮 己之身舍去

斯人已往死 其身无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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