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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小镇的旧书店发生了很多事情,不仅仅慢慢了解了常怀英的故事,也慢慢读懂了女老板。
而女老板,因为记者的到来,慢慢敞开心扉,化开心结。
当然,故事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中途旧书店遭到恶意纵火,店里面的书被烧掉一大半, 老板也差点被烧死, 幸好记者及时赶到才幸免于难。
从这个故事也延伸到常怀义的书遭到的两次劫难, 第一次特殊时期有人到他家抄家, 毁去很多书, 第二次就是他死后, 把书送人。
最终在旧书店纵火的人也找到了,是一个曾经爱慕过书店老板的男人,他本来已经决定跟书店老板求爱,却因为书店老板出了事故作罢。
后来他结了婚有了家庭,却时而还会想起女老板,原本只是远远地看着,后来发现记者跟女老板走得越来越近,他心生怨念,才放了火。
而这一章,跟常怀英收到陌生女人送的《围城》的故事放在一起,同样是被另一个人爱慕,故事的走向跟结局却完全不同,这一章的书名正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整本书,故事在两个时空来回切换,围绕的主题却都是同一个。
于东之所以要加记者跟老板这条线,是为了增强时空感,也是为了提供一组对照,在纯美的爱情中加一点温暖人心的治愈。
而且多了这么一条线,一个时代,也是于东想要告诉人们,书籍的力量是永恒的,它们能够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甚至不仅仅是一代人。
即便身处不同时代的人们,也能因为书籍隔空产生联系。可以说,于东想要表现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力量,也是书籍和文学的力量。
……
于东有时候跟余桦他们讨论,一个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什么样的状态是最好的。
最终几人得出的结论是,作家在写作的时候,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忘了所有现实的东西,才是最好的状态。
而于东,就进入了这种状态。
他原本想着,只是简单地把这本书的梗概给写出来,后面再找时间来写正文。
但是当他坐在桌子前,开始动笔后,就进入到了一种十分专注的写作状态中。
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很久,到了第二天早上程砚秋睡眼惺忪的从卧室出来喊了他一声,他才意识到已经是第二天了。
程砚秋见他写了一夜,一脸关切道:“是碰到什么难题了么?”
于东笑着摇摇头,“是写得太顺了。”
他伸了个懒腰,然后数了数自己已经写过的稿子,竟然有三十一页,超过了一万字。
虽然是刚刚写下的稿子,再回头去看,于东竟然产生一种陌生的感觉,好像这些稿子不是他写的,而是凭空冒出来的,就有点像是喝多了酒短片的感觉。
“你别忘了,你今天还有课。”程砚秋提醒道。
于东拍着额头,看了看时间,已经七点半了。
这会儿再睡来不及了,而且他感觉现在也不太困,就决定干脆不睡了,先去把课上了再说。
“你要不睡会儿吧,反正是文学素养课,一个上午的课时,迟点去也没关系。”
于东摇摇头,“没事,这段时间休息得不错,偶尔熬一夜,还能扛得住。”
其实于东的作息,相对于其他几人已经非常好了,像这种半夜写作的情况,余桦跟毕飞雨经常会干。
简答地吃了个早饭,于东抱着教案准备去去教室,随后想了想,又把稿纸和墨水给带上了。
文学素养课正儿八经上课的时间很短,剩余的时间基本上都是答疑或者学生自习。
金艺对于戏创跟表演系学生的文学素养非常重视,而想要提高文学素养,也不单单是几节课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平时不论是张先还是崔新琴都会让学生们多读名著。
也因此有人经常会开玩笑说,在金艺学编剧或者学表演,不亚于在别的学校学文学。
于东花了半个小时把上周的作业给讲解了一遍,又花了半个小时给学生们讲了戏剧的文学性,就让他们自习了。
而他自己,则是伏案继续写他的。
这种上班摸鱼的事情,他以前是不会干的,主要是这次写作的感觉确实太好了,他不想错过,所以才会迫不及待地在课堂上写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自己熬了一个通宵,状态会变差,昨晚的状态不可能再延续,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再次提笔开始写之后,又进入了忘我的状态。
等于东把这本书的第二章《活着》给写完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底下,发现学生们都在呆呆地看着他。
“怎么了?给你们布置的课题都已经讨论完了?”
这时课代表刘晔期期艾艾地开口道:“于老师,已经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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