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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是多么妙到巅毫的肌肉控制?
读书人提笔写字只是还得凝神屏气,使得腕部与手掌不做抖动。
而张学究却在谈笑间,风轻云淡的做到这一切,整个身子与腿部就像是两块被榫卯在一起的铁块,永远是那样板板正正,精神清干。
汤中松微微的叹了口气……
却是在心里把张学究又高看了几分。
虽然他已经把他看的很高了,但是总是能再这不经意的小事间再度打破他的认知。
汤中松回头望南边儿看了一眼,他也很是好奇哪里到底有什么,却是让这镇子里的人都如此忌讳。
但想了想,却还是觉得当下的首要是填饱肚子。
不管燕窝还是豆腐,只要不用再啃那大病,就是吃马粪拌饭都没有问题。
很多时候莫名其妙的,就会多一个人或地方产生兴趣。
这种兴趣或许只是一种想要了解的渴望。
但是如果这种渴望若能够保持,它就会演变成习惯。
这种习惯,人们通常把它叫做喜欢。
喜欢渐渐地累积起来,便会成为一个俗套但永恒的词,热爱。
每一次的相逢与离别都不是偶然的。
很多时候看似自然而然发生的,其实早就在过往的日子中面下了伏笔。
欧小娥在欧家成长,这样的漫长的年月里自然会对冶炼有一种热爱。因此才会一听到南边儿有铁匠铺时,就难以自持,定要去看个究竟才罢休。
若是没有这一眼多事,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鹿明明遇不到,也不可能拜师。
冰锥人碰不上,也不会引发血战。
“势”祠堂进不去,也见不到獠牙鬼面。
另一条因果现上看似合理又突然的一切,却都是因为欧小娥的这一眼。
现在,汤中松也朝南边儿看了一眼。
但是他的渴望还不够大。
这渴望还仅仅只是渴望。
还远远没有蜕变成喜欢,更谈不上热爱。
所以他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前去看个究竟。
虽然此时铁匠铺已经人去点空,但是那“势”之祠堂却还在,说不得又会是一番怎样的境遇,但他却是就这么错过了。
就连人于人之间也大抵不过如此……
很多时候你认为的情投意合,很可能都是对方的故作姿态。
你觉得的心有灵犀,或许是对方买通了你十个朋友的必要结果。
每一次的交流或许都是已经写在纸上的稿子。
在一开始的时候,或许还是故意如此,希望借此增加好感,让感情升温的快些。
但是时间久了,也就忘了该如何自然。
因为这种刻意已经变成了习惯。
我知道你喜欢吃鱼,但我还是要点糖醋里脊的。
因为我知道你更喜欢我发现自己忘记事情后,那手忙脚乱的的样子。
我知道你只喜欢宏璋堂的小食,而且我也很爱吃。
但是每次说起要买些小食时,我还是会提出不同的意见。
因为我知道你喜欢看到我让步的样子。
这样是会上瘾的。
时间长了,就会混淆甚至忘记自己到底在做什么,甚至不清楚自己这样所做的目的何在。
从而变成这一切只是单纯的用取悦对方,和压抑自己来获得一种成就感的满足。
汤中松明明很想去南边儿看看的,他心中真是的情感其实已经和热爱相差无几。
但是他常年的环境与身份,已经让他把对自己的这种压抑与泯灭当做了必须的习惯。
无论何时何地,自己一时兴起的冲动都是要抹杀的。
因为永远都不能让他人看到一个最为本质率真的自己,永远要展现出经过雕饰之后自己想展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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