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我瓜是吧?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www.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
陈默指着自己,甚至还转头看了看。
“不是你还有谁,都别急啊,一个一个来。”
说话间,冯超已经走了下来,拍了拍陈默的肩膀。
“行,那我就整一个。”
陈默轻笑一声,起身往台上走去。
握住吉他的那一刻,整个酒吧内都安静了下来。
夹上变调夹后,陈默清了清嗓子。
“咳咳,我说一句啊,我唱《送别》,下一个上来的先想好唱啥歌啊。”
接着,陈默直接用手推开了话筒。
《送别》作为一代经典,传唱至今,靠的就是那段空灵传神的前奏,旋律如潺潺溪流,自然流淌,直击人的心灵深处……
所以,开头这一段并不需要话筒,直接清唱即可。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当陈默那淡淡的烟嗓响起的时候,郑秋秋几人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事先声明一下,陈默并不是专业歌手,所以对于唱歌这方面一窍不通,至于什么唱功,什么高音低音他也全都不了解,正如前面所说,他并不是专业歌手。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一曲唱毕。
陈默放下吉他。
整个酒吧内死一般的沉寂。
许是被这首歌的感染力穿透,冯超的眼角竟有些湿润。
倒不是为了那即将到来的分别。
他的老家在河北,可以说从小就是背井离乡,四处闯荡,迄今为止,他待过时间最长的地方就是潇湘。
这里可以说是他的第二故乡,是他失意后寻求安稳的地方。
或许多年后,情场失意,事业失利的他还会再次回到这里,回到这个会一直包容着他的城市。
也许很久,也许很快,也许……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但他会一直记住这个地方,记住这里还有家小小的酒馆,叫做山海。
“到我了,到我了。”
郑秋秋脱下她的大衣,露出了内搭,是一件纯黑色的高领毛衣。
搭配上紧身的鲨鱼裤,特别有气质。
瘦高窈窕的身姿,让她看起来有些像赵雷乐队里的小号手郜一霏。
只见她缓步走上前去。
“陈默,你先别下来。”
“啊?”
“我不会弹吉他,你给我伴奏。”
郑秋秋无奈的摊了摊手。
“当然,你要是想和我合唱的话,我也是不会介意的。”
“我都行。”
这种场合,玩的就是个氛围,陈默要是拒绝的话,那就是不懂事了。
“好,那我要唱……”
“来一首私奔吧。”
台下的冯超突然插嘴。
郑秋秋一愣:“可是,我想唱的就是私奔啊。”
“那感情好啊。”
凌曦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包里掏出了一台更加专业的大疆手持云台相机。
看起来,她是真的很想吃互联网这碗饭。
吴铭见状,忍不住凑过去:
“曦姐,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你说啊,啥事用得着跟我商量?”
“就是……待会我唱的时候,你能不能别录我啊,很丢人的。”
“啊哈哈,好说好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