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毅小说网

第164章 看着你掉进我曾经掉过的坑可太爽了【1 / 2】

左柚姜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www.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个事大家都知道罗宏轩是挂靠的,都知道教育部门没给钱,但一边通过行政诉讼来搞事,另一边则用公司法注销后债权归属来应对。

双方又谈了一些细节,随后结束视频咨询。

接下来便是具体签合同了,二审是要请这位岳律师出庭的,行政机关请律师出庭也正常,很常见的情况,很多案子都能见到。

因为工作人员毕竟不是专业律师,有时候就是没办法应对。有了系统性的做法,教育部门和复议机关便开始行动了起来。

当初能接到工程的肯定不是普通人,虽然公司注销十年了,但这位叫高烨伟的老板依旧在吕山市,也依旧在做工程。

最开始听到说要做这个的时候高烨伟确实有点不太乐意。

毕竟当初罗宏轩挂靠在他的公司,钱没拿到,但人家每年的挂靠费用都是正常交的。

但在知道说可能接到新工程后便很快同意了。

良心什么的又不能当饭吃,这年头做工程的基本上下面都跟着一群人吃饭,所以该接还是得接。

法律风险什么的他并不担心,那位岳律师说的很清楚,对方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起诉,就算起诉了,也拿不出证据来。

可以告公司,但是却告不了他这个大股东。

就这样,时间慢慢过去,很快便到了宣判的日子。

铁路运输法院内,周云带着罗宏轩坐在了原告的位置上,被告位置上还是谢主任三人。

只不过和之前的忧虑不同,现在的三人看起来很轻松。

审判长宣读了一审判决,撤销了不予公开答复书和复议答复书,责令在判决书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该信息公开重新做出答复。

很多人应该都注意到了,法院判决这些行政诉讼,一般都是撤销原来的行政行为,然后责令重新做出。

那有人就会好奇,我再给做个不予公开答复不行吗?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基于相同事实和理由重复作出相似的行政行为。

但是,规定是规定,现实中其实有很多这类型的拉锯战。

因为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权力,法院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做出行政行为,所以法院只能是以违法为由撤销旧的行政行为,再让重新做出。

但有的行政机关就不服,你让我重新做是吧,我原模原样再来一份。

不服是吧,有本事你再去告,我还会这么做。

以前很多这种情况,就是拉锯,一边做了一边撤销,有的长达多年。

现在变少了,是因为行政诉讼败诉后很麻烦,还是以某散装十三太保省为例。

省府自己制定的规定,把这些出庭应诉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等等的内容全部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这样就解决了,你看你可以去和法院拉锯,但是,每一次的行政诉讼败诉都会纳入考核,看你能承受住几次。

言归正传,出判决了,周云身边的罗宏轩很兴奋,嘴里一个劲地说道:“周律师,我们是不是能起诉要钱了?”

周云笑了笑道:“现在还不行,看对面这情况是要上诉的。”

对,谢主任在宣判之后便带着材料来到了审判长面前道:“我们要上诉,我们有新的证据!”

审判长带着狐疑接过材料看了看,顿时愣住了,这帮人还真拿出了新证据!

不过对他来说无所谓,正常二审改判要计入考核,但有新证据的情况下没事。

递了材料,段若谷三人来到了周云面前笑道:“周律师,我们可是上诉了,而且请了一位知名律师,拿出了新证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