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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常征并不是想带谁就带谁,必须是能彻底信赖的哥们才行。
打猎就像打仗,有时候后背是要交给搭档的。
万一信不过,关键时刻就可能送命。
尽管常征有感知天赋,也不能保证对一切危险都能应付自如。
除非他的感知范围能扩大到百米甚至更远。
“家里连把枪都没有,而且你也知道我枪法有多烂,真不适合吃这碗饭。我能靠的就是力气,只能干点背扛搬运的活儿。”周家泰并没有被那些收入冲昏了头。
相反,他挺明白自己的短板,知道自己并非这块料。
常征也没勉强,毕竟打猎这玩意儿得看个人意愿。
而且家里人是不是支持也很关键。
狩猎毕竟风险高回报大,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把命留山里。
说话的功夫,两人就走到家门口。
常征直接拉着那只活麂子往猪圈走,打开圈门后把它推了进去。
随即,他又卸下背篓,从里面把袋子拎出来,把那只豪猪给倒进了猪圈。
“你可真收获满满啊,两头麂子加一只豪猪。”
“就连东叔当年,恐怕也没你今天这么神奇吧?”周家泰看得两眼放光。
“就是走了大运罢了,要是天天都这么顺利,我还不得发财?”常征笑道。
此刻,常征还顾不得休息。
得抓紧把麂子处理了,把皮剥下来后再固定到皮绷上。
另外也得赶紧剖开它的肚子,把内脏清理干净。
周家泰以前常常跑到常征家,看常生辉收拾猎物。小时候他还挺想当个屠夫,专门杀猪卖肉呢。
别说,这年头杀猪匠可是个不错的营生。
既能赚钱,还能从中捞不少油水。
“我给你搭把手吧。小时候就老想干这种活,只是那会儿没好意思跟东叔开口。”周家泰自告奋勇。
说着,两人一起把处理猎物的案几搬了出来,然后把麂子抬上去。
随后,常征进屋取来一整套刀具。
赵云飞当初没带走这些家什,反而直接留给了常征使用。
常征先在麂子的肚子上划了一刀,跟着就开始剥皮。
这可是一门手艺,没点儿经验的话,很容易把皮给弄坏。
好在常征这方面已经学得很熟练了。
“这张皮剥得真够漂亮,难怪能值三四十块。”周家泰看着剥下来的整张皮,忍不住发出了感叹。
“来,开膛破肚你来试试,随便发挥。”说完,常征把刀往他手里一递,然后转身去找皮绷子给皮子定形。
所谓皮绷子,其实就是一些形似铜钱的木圈,上面绑了好多用兽筋制成的线。
把这些线穿过兽皮,就能把皮固定住,避免收缩。
待固定好后,还要将多余的皮脂刮掉。
这层皮脂用来炒菜相当香,小时候周家泰和他弟弟周家胜总往常征家里跑,为的就是蹭点儿这味儿来配饭。
看着常征熟练地刮皮脂,周家泰早就咽起了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