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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万浮不知道的是,这些美若天仙的女子,都是一具具没有灵魂的肉块,可以说,这天生就是为了发泄欲望而诞生的玩物。
不得不说,神仙玩的就是比凡人好。
但对于这些“魅奴”的供应,都是为了让血色长城的士兵,能尽情消解自身的欲望。
血色长城,所面对的是无尽的魔物。
这一批批人死在那里,可以说,像万浮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中的异类。
但凡经历过血色长城,超过一年的,就已经异化为另一种生物了。
杀戮,死亡,无尽的牺牲。
贯彻在血色长城的每一名士兵的心中。
不论如何,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活下来的人都无一例外是人中豪杰,他们的兵爷,一定是最阳光的。
甚至能坐在战友的尸体上,讲着冷笑话,再和活下来的人,赌着今天哪个新兵能活下来几天。
至于外面的生活,他们适应不了和平。
有一个笑话。
一个新兵来到血色长城,就是为了填饱肚子,他吃第一顿饭的时候,狼吞虎咽的。
新兵问“你们吃那么好,知道外面饿死多少人了吗?”
老兵说“欢迎来到地狱。”
新兵回“这是地狱有吃的就是天堂好吗?外面都开始人吃人了。”
兵爷则最不屑一顾。
他们心里想的则是,吃不饱饭是问题,眼前喘口气的,不都是吃的。
而天上飞的那些魔物,黑不拉几的家伙,不就是今天的晚餐。
这是与正常人本质的不同。
一种残酷的生存方式。
对于这些将生命都比作游戏的家伙,只有一个人能真正统领他们。
血烟侯。
坐在高高的血色城墙,冷眼注视着天空巨洞的血色人影。
所有兵爷都知道,自己死后,就会来到血烟侯身边,成为他的一名士兵,陪着这个孤独的家伙,与这个世界最强的天灾抗衡。
万浮,曾经也是兵爷的一份子。
但是他有家人,他不该属于这里,于是血烟侯放他离开了,而那些神智不清醒的兵爷,在离开的一瞬间,就会被血烟侯用血魂幡击杀。
这是血烟侯与大秦国师张道仁的约定,一份永不回头的约定。
万浮吃过晚饭,就想着不能让自己亲娘花钱,得自己挣老婆本了,老大不小的人了。
随后,他就到了云烟城,成为了夜衣卫的队长,应该很悠闲。
可是,第一天上班,就碰到刀魔了,还碰见妖怪了,这算什么,这算什么,为了这几十两银子,玩命干什么。
再者说了,刀魔还是自己偶像呢,听着这恐怖故事,治好了自己多少失眠的夜晚啊。
所以,之后自己果断跑路了。
但跑路之前,把自己上司的头给剁了,太坑人了,这是一座小城主该做的事吗?太不是人了吧。
第一单的活,就是刀魔。
真够不要脸的,给几个钱,陪你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