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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观南盯着那碗面看了两眼,没接。
气氛一下子就尴尬了,陈欢先是紧张了一下,接着恍然道:“你怕我下毒啊?”
“嘿,你这小伙子,怎么尽把人往坏处想!”
说着她收回手,夹起面条秃噜了一口。
顿时猪油的香气带着酱油的咸香在她的嘴里荡开,好吃到她热泪盈眶。
民以食为天这话果然是没错的,即便现在处境如此危险,她还是忍不住为这碗面条小小的感动了那么一瞬。
真的,太好吃了。
咀嚼完嘴里的面条,她这才看向赵观南,“看吧,没毒,我是看你一个人逃难瞧着挺可怜的,反正我也要走了,剩下这点东西吃不完我也带不走,便连你的份也一起做了。”
“就当是为了我儿子积福,但愿他能投个好胎了。”说着,她将另一碗面捞了起来,递给赵观南。
这次赵观南没有拒绝,迈步走进厨房,接过了那碗面。
只是在接过碗时,他微微俯身,看着她的眼睛,眼中起了疑惑。
“你,有女儿吗?”
陈欢微顿,随后摇头,“没有啊,怎么呢?”
赵观南敛回眼神,“无事,只是你的眼睛,跟我见过的人有些相像。”
陈欢心下一凛,伸手摸向了自己的眼睛,暗自咽了下口水。
这借尸还魂除了看魂魄能看穿外,还有一点就是眼睛。眼睛是人体身上唯一一个可以透过皮肉看穿人的魂魄的地方。
每个人的眼神神韵都是不同的,各有各有的感觉,如果一具身体里的芯子换了,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人的神韵变了。
绝大部分人的是看不出来的,毕竟眼珠子都长一个样,除非是天天生活在一起的人。
也不会有人联想到借尸还魂上,毕竟这种事件太过稀少,对于凡人来说还是太过荒唐了。
但赵观念南不一样,他是知道陈欢先前已经借尸还魂过一次的,说不定还真会联想到上面去。
难不成,他看出来了?
这样想着,陈欢顿时觉得手里的面条都不香了。
赵观南端着碗走出了厨房,在园中的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
陈欢端着碗坐在门槛上,盯着他,时不时的打量他一眼。
脑子里想着如果他起了疑心该怎么圆过去。
许是陈欢将赵观南想得太过聪明了一些,他好似并没有将这事往借尸还魂上面联想。
在陈欢打量的眼神看过去时,他眉头会微微的蹙起,这是他不耐烦了的表现。
陈欢这下稍稍放了些心,如果他真的猜到了这具身体里的芯子有可能是陈欢,那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态度了。
现在他虽然对陈欢这具身体的身份起疑,但更多的是戒备。
碗里的面条又香了起来。
陈欢吃了几口后,开始为接下来的行程铺路了,她故作唠家常的样子开口问道:“小老弟,你接下来打算去哪儿呀?”
“培县是待不了了,得尽早离开的好。”
赵观南吃饭吃得很利落优雅,虽然是在吃面条,但丝毫没有吃面条该有的样子。
非要形容一下他的吃相的话,那就是让人看了毫无食欲,甚至会觉得那碗面条很难吃。
他咽下最后一口面,将碗搁在一旁的石桌上后,才开口道:“你呢?”
陈欢一口面噎在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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