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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孟昭倒是对这一次任务十分上心,他早早就在沿途上做好了布置,确定万无一失才回到赵源的马车上,充分确保赵源本人的安全。
赵源望着面前的方孟昭,好奇道:“方大哥,你之前可是我爹手下的兵?”
“少爷,赵协镇过去是我的老上司,也是他将我一步步提到副千总这个位置上。”
方孟昭说起这件事来,神情中有些许自豪,他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尤其是这一份知遇之恩,难以回报。
副千总固然只是一个从六品武官,可也不是一般人能当上。如果头上没有人,就算在绿营熬一辈子也休想爬上去。
赵源能觉察到对方言辞中的感激之情,对此人倒是颇为欣赏,轻声笑道:“若是这一次方千总拿下了贼寇,回去后怕就要升千总了。”
方孟昭嘿嘿一笑,却也不多说话,很明显这件事已经定下了。
二人闲聊几句,话匣子便打开了,方孟昭也将自己的过去简单介绍了一番。
原来方孟昭并不是g州人,而是广右雷州府人,自幼补上了父亲留下来的缺,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绿营兵。后来也是机缘巧合下,被赵诚看中调到了左翼镇,而后便屡屡升迁,年仅三十二岁就成为了副千总。
绿营制度本身就是军户和募兵的混合体,又被称之为‘世兵制’,因此当年方孟昭老爹当了兵以后,实际上也就成为了军户,等到方孟昭出生以后,也就被定为了‘余丁’,一旦绿营缺员,就会从余丁里选拔子弟填充进去。
赵源笑了笑,将话题调转了回来,好奇道:“方千户,你过去杀过多少贼人?”
方孟昭微微犹豫了片刻,随后便回答道:“在下曾亲手杀过八个。”
“嘶杀人,到底是什么感觉?”
赵源忽然间问起了这个问题,他倒不是因为别的,只是纯粹好奇罢了。
方孟昭笑着摇了摇头,道:“感觉?用鸟铳杀人没有感觉,只要远远地点燃火绳,砰——哪怕是妇孺,也能用鸟铳轻松杀人。”
赵源却摇了摇头,试探道:“可是鸟铳的精准度不够,前明时用的鸟铳也不少,可照样败在了満州的骑射之下。”
说起这话来,就稍微有些忌讳了。
但是,在人与人的交际中,像这种忌讳话题又是最容易拉近关系的,因此方孟昭也并不反感赵源的这些话。
他摇了摇头,道:“战场胜败岂由一种武器能决定?鸟铳火炮固然强大,可关键还是在于使用的人,若是卒无战心,将无战意,就算拿再多的火器也无用了。”
赵源对这一点倒极为赞同,他点头道:“此话的确有理。看来方兄对此倒颇有几分见地。”
“哪里哪里,都是协镇教得好。”
方孟昭继续侃侃而谈,道:“在大部人看来,火器不如弓箭精准,且射程也远不了多少,实在鸡肋,可是却忽视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使用者的训练问题。”
“战争一途,说到底离不开勇力,而寻常士卒使用刀剑弓弩,常常要训练一两年才能得三成可战之卒,若是想要将他们全部训练成精锐,没有个三五载的苦练是下不来的,可是火器却不一样,只需要三个月就足以练成,若是有半年时间,便能得一支可上战场的大军,只要手里的火器越多,能战的士卒也就越多二者之间的差距,由此自然越拉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