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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旌摆手,望了望一旁的罗雁行,有点尴尬:“昨儿我回去,听说有个卖胰子的小姑娘被三个混混打了,又听人说那姑娘是回春堂的,之前还跟胭红堂的齐掌柜差点干上架。我以为是你,就赶紧拉了袁兄来过来瞧瞧,没想到弄错了。”
袁清也望了眼罗雁行,问道:“雁行的伤要不要紧?有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只管说。”
“也不算弄错,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胰子是我们三个的生意,她被打了与我被打也没什么区别。”宋英有点感动,沈旌与袁清都是要参加两年后的院试,时间紧迫得很,却还愿意专门来探望她。
她先回答了沈旌的问题,又回答袁清的,“幸好雁行这方面经验丰富,没让他们伤到要害,都是些皮外伤。”
“这方面经验丰富?”沈旌诧异地再次看向罗雁行,“她经常被打吗?她爹娘打的?还是她是孤女?”
询问间,他看向罗雁行的眼神变得十分怜悯,显然已经脑补出了一个被所有人欺负的小可怜形象。
罗雁行心虚地移开了眼,不敢与他眼神对视。
这让沈旌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看向她的眼神便更加怜悯了,又对宋英道:“知道妹子心善,但你现在要紧的是学医,我家在城里也有些铺子,不如我给她安排个活。”
宋英眨了眨眼睛,这都偏到哪里去了?
“不用了,我们卖胰子就挺好的!”罗雁行顾不得心虚,连声拒绝。
若是以前,她会高兴有一份在城里的活计,但现在她可不愿意去给别人做工,胰子成本低,制作的过程除了捶打猪胰辛苦些,其余都很轻松。
卖胰子也轻松,还不用看人脸色,每日的进项她能拿5成呢,哪家铺子,也不可能一天给她开一百多文的工钱,况且这还是最低的,有时还能翻倍。
沈旌与罗雁行初识,只是怜悯她的‘身世’才会如此提议,既然对方拒绝了,他便不坚持,转而拧着眉对宋英道:“还没说你,好端端的,怎么开始卖胰子了?”
他很是忧心的样子,不等宋英回答,又继续道,“卖胰子短时间内赚的钱确实多,但你还是好好学医,以后有的是钱赚。”
宋英有点莫名其妙,“我卖胰子,又没说就不学医术了。”
袁清也有点疑惑地看了眼沈旌,以前沈旌想包揽宋英学医的费用,他那时只当他是看好女子学医、看好宋英,打算提前结下善缘。
但现在看来,沈旌的关注过于重了。
“那就好。”沈旌松了口气,“现在这件事情,你们打算怎么办?”
袁清收回了思绪,也望向宋英,再次道:“若要报官,我们或可帮帮忙。”
他们是读书人,在知县那里的面子自然是比平常百姓大,况且沈旌还是知府的儿子,有他们出面,与齐掌柜的这场官司赢面很大。
但想到袁清绕那么大圈子,想要给知县留下好印象,宋英就犹豫了,“暂时还是不用,我们自己先尝试。对了,你们吃饭了吗?没吃就一起吃吧。”
沈旌完全不知道客气,立刻点头:“那我们就不客气了,这会儿正好饿了。”
吃饭期间,众人又就这件事情聊了起来,袁清与沈旌再次表示可以帮忙,马大夫不想把这件事情闹得太大,继续使用拖字诀:“事情得一步步来,先找到那三个混混再说。”
宋英三人对视一眼,他们早就明白这是马大夫的敷衍之词,这几天他一直这么说,但又不说要怎样去找到那三个混混,也不放宋英与林文轩出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