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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每一处都精致的恰到好处,尽显高端品味。
简约,干练,却也尽显格调。
更让白莎莎有些惊讶的是,记忆中的凌天应该是和她同岁的,现在怎么也应该二十八九快三十岁了吧,但是看他的脸却发现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除了整个人的气质变得成熟沉稳了,和记忆中他样貌上并没有太多的变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二十出头的青年人,这也是白莎莎在看到凌天之后便一眼认出他的原因。
“谢谢,过奖了。”凌天淡淡的应答道,并未因为她的夸赞而有任何情绪上的起伏。
要说起来他和白莎莎的渊源,还真是让人有些啼笑皆非。
当初白莎莎在学校可是风靡一时的人物,可以说百分之九十的男生都对她有爱慕之情,给她送情书送礼物这种事情更是随时随处都可见。
而当时的凌天便是那剩余百分之十中对白莎莎不感兴趣的人。因为年少的他当时只以学习为重,这种追校花的事和他是半毛钱也没关系。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年他的好同学、好哥们周琛,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周琛看凌天本就长相出众,偷偷喜欢他的女生自然不在少数,但是凌天这个木鱼脑蛋整天就只知道学习学习,更是板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跟个闷葫芦似的。
周琛便一时头脑发热,以他凌天的名义,偷偷写了一封情书,塞进了白莎莎的课桌,想撮合一下这对郎才女貌的璧人。
原本以为,以当时白莎莎的受欢迎程度。
课桌被塞情书那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她甚至都不会拆开来看,只是一股脑的收进书包,然后再扔掉罢了。
只是那一天就是这般的凑巧。
课后百无聊赖的白莎莎,看到又被塞得满满叮叮一课桌的情书之后,竟然当着同学的面儿拆开了不少情书来看,没想,有一封竟然是署名凌天的情书。
这可让白莎莎十分的意外。
那时的凌天,低调,刻苦,淡漠,甚至给人感觉有些许的不合群。
就是这么一个优秀且低调的男生,竟然也会写情书给校花,这是一件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啊。
不单单是同班级的同学们震惊了,就连白莎莎也是愣了愣,拿着那封情书有些玩味的看着凌天,嘴角噙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听到同学们起哄喊自己和白莎莎的名字,凌天才是最震惊的那个人,他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根本不会也不可能写情书给白莎莎。
那天的他,在大家的起哄声中,缓缓从书上移开目光,大步走到白莎莎的跟前,伸手夺过那封情书,当场撕掉,扔到了垃圾桶,然后冷冷的说了一句:“不是我写的,我还没那么无聊。”便回到了座位继续看书。
冷酷,从容,洒脱。
少年时代,凌天异于常人的鲜明个性便凸显了出来。
虽然,凌天这么说,大家也没再开他和白莎莎的玩笑,但是,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还是觉得当时的凌天不过是在掩饰,在辩解罢了,就连白莎莎一直也都是这么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