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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逢【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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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现状。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发短信或者打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我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机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到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得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是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窍,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地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的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对于他而言,也应该是这样,如果他真能彻底忘掉我,是不是代表以前的一切都只是属于我米砂一个人的幻觉呢?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另外,如果米砾说的那个“天大的秘密”是真的的话,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去后悔或者怀念呢?

而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茬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认不出我。他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地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惊讶?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像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这条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了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自己慢慢移动的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微雪。我只穿着一件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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