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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迟暮的领航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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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他俩是天黑了才上岸,没被多少人看到。今天是白天,一出门,就被围观了。

成年人看着他们,目不转睛,小孩子看着他们,便跟着他们跑,还当着他们的面讨论,有说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是乞丐的,有说他们的五官长得那么平,是不是被石磨压过,他们的头发那么长,会不会是女巫?

这显然都是不怀好意的说法。要知道在欧洲的近代,猎巫运动非常盛行,无数无辜的女性因此受迫害致死。

闵悉停下来,看着那群小屁孩,做恐吓状:“你们说的话我都能听懂!你再说一句,可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那群小屁孩子顿时如鸟兽散。

云霁虽然不大懂葡语,但看那群小孩的表情也知道没说什么好话,便问:“他们说什么?”

闵悉说:“没什么,小屁孩,不用理会。”

云霁看着他,忽然笑道:“我发现有时候当聋子也没什么不好。”

“可不嘛,少多少烦恼。”闵悉耸耸肩。

两人沿着街看了一路,发现这条街上什么店都有,银行、当铺、饭馆、旅店、酒馆、衣帽店、鞋匠铺、杂货店、面包坊等。

两人先去了一家衣帽店,老板见到他们,非常热情地上来接待:“二位先生不像是本地人,请问需要点什么?”

闵悉问:“我们每人需要两身衣服,从里到外都要,请问需要多少钱?”

老板问:“从里到外一共四套吗?”

闵悉点头:“对。”

老板装模作样地说:“你看看我们衣服这料子,用的都是顶好的面料,做工也是一等一的好,全欧洲都不会找到比我们更好的裁缝啦。一件外套1雷亚尔,衬衣500瑞斯,裤子是300瑞斯,一套衣服就是1雷亚尔800瑞斯,四套就是7雷亚尔200瑞斯,抹去零头,收你们7雷亚尔。”

拂朗机从新大陆和亚洲的殖民地运回来大量金银,货币都是含银量极高的银币,单位是瑞斯和雷亚尔,1000瑞斯等于1雷亚尔,相当于明朝的铜钱和银两,所以雷斯给的10雷亚尔,也不算一笔小钱了。

闵悉一听,就知道这人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云霁问了一下价格,说:“太贵了!我们住一个月店也才300瑞斯,它一条裤子就要300瑞斯,一件外套1雷亚尔,抢钱呢。去别处看看。”

云霁虽然是大富人家出身,但他家是做生意的,上至王公贵胄,下至贩夫走卒,从出生到死亡的生意他们都做。作为家主继承人,他从小就浸淫商贾之道,熟悉自家各行各业的产业,他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子哥儿。

闵悉点头,他看这店也不像是有钱人来的,估摸着老板欺他们是外邦人,漫天要价,便说:“您这儿的衣服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我们去别处看看。”

老板见他们要走,连忙拦住他:“先生,你们可以还价啊。”

闵悉说:“我们两个各需要两身衣服,一共四套,总价在1雷亚尔之内。”

老板面露难色:“这、这也太便宜了。”这杀价杀得也太狠了。

闵悉说:“卖不了我们就去别家。”

老板叫住他们:“先生再加一点,加500瑞斯。”

“就1雷亚尔。”闵悉拉着云霁的胳膊往外走。

“加200瑞斯。做衣服的布料和做工难道不要钱吗?”老板还不死心。

闵悉和云霁已经走到店外了。

老板说:“见鬼了,今天一大早就碰到这么难缠的顾客。好吧,好吧,就1雷亚尔!”

闵悉和云霁相视一笑。其实就这个价钱,闵悉觉得都算贵的,他们买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御寒遮羞的衣服,又不是什么锦衣华服。可这是前工业时代,工业革命尚未开始,手工业为主,生产力低下,物价自然要高一点。

他们重新折回店里,挑选起衣服来。云霁从小锦衣玉食,吃穿用度无不精致,如今落难至此,几辈子的落魄与窘迫都在这短短数月里尝尽了,这会儿自然也没什么可挑的,只要合身就好。

两人选了许久,终于挑齐了两身衣服,衬衣与裤子是棉布的,外套是毛呢的,这个价还算合适。又在衣帽店老板的指点下,去一个叫修斯的老鞋匠那儿买鞋子,说是老修斯的鞋子又结实又便宜。

衣帽店老板没有骗他们,老鞋匠年纪非常大了,眉毛胡子都连在了一起,守着一个两座房子的夹缝空隙摆摊,顶多一米宽,身后巷子里的架子上全是鞋样、鞋底和鞋子。

他低着头坐在那儿钻鞋底,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周遭的热闹都跟他无关。

闵悉和云霁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对方都没有理会他们的存在,闵悉只得开口:“请问您是做鞋的修斯先生吗?我们想跟您买两双鞋子。”

老人终于抬起头,看到他俩,不由得愣住了,估计是头一回见到东方人。

闵悉说:“我和他一人想买一双鞋子,想要轻便一点的,您看我们要穿多大码。有没有现货,还是要定做?定做的话,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鞋子?”

修斯终于回过神来,看着他们脚上已经破烂不堪的靴子,明显还不合脚。他们自己的鞋子早就在海里遗失了,光了一路的脚,这靴子还是要下船时,船上的水手送给他们淘汰掉的靴子。

“几码的脚?”老修斯终于开口了。

闵悉在一旁的小凳子上坐了下来,脱下不合脚的靴子,说:“不知道,我们是从中国来的,我们那儿跟你们这里的标准不一样,您给我们量量?”

老修斯听到这里,抬起头来死死盯着他们:“中国?离吕宋很近的那个中国?”

闵悉看他神色有些激动,心里诧异,点头道:“是的。您知道吕宋?”

老修斯眉毛胡子都颤抖起来:“我不光知道,我还去过呢。我们的船长麦哲伦先生,他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航海家。可怜他被那帮吕宋人给活活打死了!”他的眼中闪烁起了泪花。

闵悉大为震惊,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鞋匠竟是第一批环球航行的船员:“您是第一批环球航行的冒险家?”那起码得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吧。

老修斯说到这里,脸上容光焕发,仿佛忆起了当初的荣光:“我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领航员,才十七岁。那帮土着杀了我们船长,还打断了我的腿。让我再也不能出海啦!我只好继承了家里的鞋摊,做了一个倒霉的鞋匠!这个小小的鞋摊把我困了四十多年。”

“十七岁就做了领航员,您太厉害了!”闵悉确实很佩服,要知道,领航员是仅次于船长的重要人物,需要懂得很多知识,比如测深、画航海图、辨别方向、观测天气、熟悉航路,带领船只规避风险。

老修斯哼了一声:“我十一岁就开始出海,跟着我的教父,他是个领航员,把这本事教给了我。我敢说,我至今都是拂朗机最年轻成为领航员的人!”

闵悉心中一动:“那您现在一定还记得当初走过的路线。”

“这还用说吗?!都刻在这里啦,等我死了,它才会消失。”老修斯十分骄傲地点点太阳穴,却又难掩沮丧地放下手,他纵有一身本领,却毫无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