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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吃草,下崽多,出栏快!
全都精准的踩在了众位将军的心坎上。
好不好吃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是肉!
说到最后,甘队长又来了一句:
“我之前在大名府的时候,就听说过好些关于兔子的做法。
其中就有一种腊兔子!
具体操作就是用盐和香料把新鲜的兔肉腌制后再熏干,保存小半年都没问题!
这种熏过的腊兔子煮熟后,肉都是暗红色的,可以撕成一条一条的,吃起来咸香有嚼劲,骨头渣渣都是香的。”
香到了骨头里?
那必然是一道下酒的好菜啊!
光想想就流口水。
原来不是兔子肉不好吃,是他们西北人不会做!
负责右卫营的将军当即请求出战。
抓野兔的重任,舍他们其谁?
甘明兰还以为夜不收哨兵出身的将军,有什么独特的抓兔子技巧,不想他却求到了自己跟前。
将军笑得很是谄媚:
“想借您家报恩鼠一用,它打洞那么在行,寻兔子肯定比昂们去上千人都要厉害。”
甘明兰后槽牙有些疼。
她这会儿才想起,阿土大王它压根就不在边城啊。
还守着那十几个废物少爷在沙漠里吃沙子求生呢。
虽然她打着为人好的旗号干的这件事。
逃避也不是她的性格。
当即私下找到赵总兵,主动告知他废物少爷们被丢去沙漠里改造的前因后果。
赵总兵,震惊脸。
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却只严肃的问了一句:“真的能活着回来吗?”
甘明兰斩钉截铁:“能的!”
不成想。
刚刚还是震惊脸的赵总兵长舒一口气,饮了半盏茶后就开始对着她大吐苦水:
“甘队长你教训得好,能留他一条小命就行了!
这个孽障平时在侯府,也就他嫡母偶尔会教训他几句,被他姨娘越发宠得无法无天。
本侯这个做父亲的,除了打骂是拿他半点法子都没有。
要说他六岁之前还是挺乖巧可人的!
从六岁给他请了启蒙先生,侯府就再没消停过。从秀才到举人再到进士,请的先生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学不进去,根本学不进去!
本侯倒不是那种迂腐之人,想着不能科举就让他入行伍。
结果倒好,蹲马步一次都蹲不过一炷香的功夫!
就这么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孽障,以前想着他顶多就是在怀庆府那一亩三分地上丢人现眼。
没想到,这孽障居然还敢来边城霍霍”
知子莫若父!
以亲爹对自己孽子好色之性情了解,肯定对着甘队长说过一些不过脑子的混账话来。
无故打砸商户、调戏良家妇女、欺负五岁稚童、甚至还抢走人家才满五个月大的奶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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