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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上的老大是蓝标,九哥却是这片方圆十公里内的老大。
接到蓝标的电话时,九哥正在舒适的大床上,和两个美女谈论生命从何处来呢。
兴头被打断后,九哥立即怒骂了一顿蓝标是傻叉废物。
可骂归骂,该办的事还是要办,毕竟蓝标是他的心腹,也是他能花天酒地的来源之一。
很快,九哥在十数个小弟的簇拥下,分乘四辆车,火速杀来了酒吧。
做人能混到九哥这个档次,就不怎么在乎穿什么,是不是穿名牌了。
没看到某爸爸随便穿双没标签的布鞋,也能彰显出他首富的风采么?
那么,九哥只穿着一个大裤衩,脚踩白色棉拖,披着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也不拉拉链,就这样露出毛茸茸的膛,和挂在脖子里大金链子的形象,同样能起到某爸爸的那种效果。
尤其他的左右胳膊,还被两个穿着性、感的女孩子抱着,嘴里叼着大雪茄,傲慢十足缓步走进来的样子,绝对能震惊四座,问都不用问,就知道来大人物了,慌忙后退。
对顾客们的反应,九哥很受用,鼻孔朝天的幅度更大,只能看到天花板上那一排排的吸顶灯了。
幸亏标哥是个大光头,有一定的反光效果,引起了九哥的注意,眼珠子微微滚动,看向了他。
“九哥,这么晚了还给您打电话,兄弟简直是该死。”
那会在林子明面前,还尽显他恶人本色的蓝标,这会满脸谄媚,点头哈腰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动物。
九哥没说话,忽然起脚。
能动脚的时候,九哥从不动口。
砰的一声,蓝标被九哥重重跺在了地上,疼的他直咧嘴,可却依旧满脸“打是亲”的笑,麻利的翻身爬起来,刚要去捡那只棉拖,一个美女抢先捡起,穿在了那只毛茸茸的脚上。
九哥先踢蓝标,这是对他无能的惩罚。
惩罚完小弟后,九哥才双手抄在口袋里,缓缓坐下。
他站在酒吧大厅过道里,这儿没座位,但只要九哥想坐,就会有……就在他刚摆出好像蹲马步的动作,已经有小弟及时扯过一把椅子,放在了他宽大的皮股下。
二郎腿一翘,棉拖挂在脚尖上来回晃荡,吐了个烟圈,两个光着白腿的美女,立即分列左右给他捶肩的风采,让沈岳看了后很无语。
两年大专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过的娇娇,自付也是见多识广之辈了,可在看到九哥摆出的架势后,还是吃惊的不行。
反倒是林子明见状后,眉头皱起,开始怀疑沈岳能不能摆平这件事了。
对我岳哥的武力值,林子明亲眼见证过,当然有啥担心。
但当前毕竟是在京华,而且九哥表现出的自信,可不是蓝标那样的混子,处处透着“咱上面有人”的跋扈。
他们三个人看向九哥时,后者也看到了他们。
不用蓝标说什么,九哥那双如炬慧眼,很快就锁定了沈岳。
酒吧内差不多得有六七十个人,可除了沈岳之外,还敢有谁用这种不屑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九哥?
九哥又吐了个烟圈,双眼始终盯着沈岳,徐徐问:“就是这个人?”
蓝标低声回答:“他很能打。凯子他们六个人,可能连他衣襟都没碰到,就飞了出去。”
“呵呵,这年头能打的人,多了去。可我却从没听说过哪个能打的,能成大事。”
九哥懒洋洋的笑了下,抬起了右手。
下意识的,围观者们都看向了九哥那只大手。
大家就看到,一只粉嫩的小手,拿着个东西,放在了九哥的大手中。
“手枪!”
不知道是谁,看到那个黑黝黝的东西后,忍不住失声惊叫。
这是一把五六式手枪,看上却很笨重的样子,却在灯光下泛起死亡的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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