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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音右手小指即将弯曲时,沈岳说话了,很淡很淡,好像白开水那样:“林阳,你给我告诉那个傻瓜娘们。让她赶紧滚回华夏,去准备婚礼。她敢再唧唧歪歪什么,我就打烂她的皮股。哦,还有。你告诉她,低于一千万的嫁妆,老子是绝不会娶她的。”
什么叫霸气?
霸气不是像咆哮马教父那样,伸长脖子瞪大眼,吼叫着说我要怎么的怎么的。
也不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
更不是虎躯一震,众人皆臣服在脚下。
而是明明是他要迎娶七星级美女,却让人家给他至少一千万的嫁妆!
林阳呆了。
正要倒计时的观音姐姐傻了。
电话,挂了。
我岳哥就是这么霸气,语气淡然说出他要说的话后,毫不拖泥带水,结束通话后该干嘛就干嘛去。
至于林阳这边是什么感受,和他有关吗?
“苏、苏总。”
也不知呆愣多久,林阳才吃吃的说:“我、我没听错吧?那家伙,明明是要迎娶你,却让你准备不低于一千万的嫁妆。”
“林阳,你没听错。小混蛋,就是这样说的。”
苏南音缓缓放下右手,整个人仿佛都被幸福的光环所笼罩,眼睛亮的吓人。
林阳看的有些呆,喃喃说:“他、他也太不要脸了吧?”
“可我就是喜欢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啊。”
苏南音站了起来,走到屋子中间,张开双臂,昂首闭眼,仙子般缓缓转圈,发出了银铃般的娇笑:“咯,咯咯。我苏南音,就是爱他啊。怎么办?谁又能挡得住。”
一般来说,不要脸的男人都特别爱财。
我岳哥虽说乃人中龙凤,却也不能免俗。
得知苏南音已经逃出去,虽说因受惊过度,情绪会有所波动,但只要她能平安,沈岳就再也没有任何强求,只会心安无比,吹着幸福的小口哨,迈过一具具尸体,正准备赶在军警封锁凶杀现场之前闪人时,却又忽然想到了武元明密室内的那些黄白之物。
话说,黄白之物虽说有着让人恶心的铜臭气息,却能培养出人的高雅气质。
没钱,穷到几乎要去要饭的穷逼,整天为孩子上学还房贷之类的绞尽脑汁,哪有心思玩高雅?
唯一让沈岳有些不满的是,武元明留下的这些黄白之物,数量着实多了些。
饶是我岳哥身强体壮,可在背着足足两百多斤的大包袱,跋山涉水躲过开始封锁美森谷地的军警,来到安全之处后,还是累出了一身臭汗。
这让沈岳有些后悔,不该让沈宝贝提前走了。
话说那小美女看上去虽说弱不禁风的样子,但背负个三五十斤的现金,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想到实在带不走的那些美钞英镑华夏币的,沈岳就心疼的几乎要滴血。
可心再怎么疼痛,也无法阻挡他对老武的滔滔敬佩之情。
如果换成他是武元明,有能力大肆发财后,也会没命储存黄金这种硬通货。
六七十公斤的金条,换算成华夏币后得有多少?
沈岳数学成绩不是很好,也懒得去换算,他只享受把所有金条都放在包袱里,又装上几十公斤的现金后,就实现了一夜暴富美梦的好感觉。
总算把包袱放进黎小草那辆小两厢轿车后面,累得沈岳竟然出了一身汗,多想就地好好睡一觉。
不行。
当前严峻的情况不允许啊,漫山遍野都是南越军警,真要被他们发现,沈先生这辆小破车内,竟然藏着一座金山后,那就麻烦了。
无奈之下,真心很累的沈岳,只好强打着精神,启动车子,飞速向三里山方向疾驰而去。
本来,这次沈岳背着荆红命跑来这边,是想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
说人话就是,他想把武元明的火力,都吸引到这边来,给陆天秀减轻压力。
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还没等沈岳虎躯一震,霸气测漏,高喊一声呔,你家监军爷爷在此,有什么臭鸡蛋烂白菜叶子的冲我来呢,尾随他而来的小娘皮,就大开杀戒了。
老武虽说躲过了小娘皮的凶残杀戮,也没有幸认识我岳哥,但沈岳敢保证,如果老天爷再给他一次重新作死的机会,他肯定会选择死在俩人手里,也不会被一群男人,给活生生的撕碎。
给陆天秀强大压力,让荆红十叔都倍感头疼的罪魁祸首已经挂掉,那么陆家军当前所面临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不再是问题了。
相信老武的死,也会被南越军方高层,把污水泼到华夏身上。
华夏虽然勇当替罪羊,却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让南越军方高层,再也不敢像老武这样对付陆家军了。
陆家军,从此安矣。
既然如此,沈岳脑子进水了,才会站在黎小草、不,是站在她的车上,亮明身份惹麻烦呢。
还是悄无声息的迅速跑路,回去接受黎小草的崇拜为重。
果然,正如沈岳所料,他昨天来时的哨卡前,已经没有南越军人在盘查了。
看来,武元明猝死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沈岳相信,陆家军那边也应该得到消息,开始欢呼雀跃后,再考虑究竟是哪位英雄,大发神威,斩断了危险来源。
“是沈岳。”
得到武元明竟然身死美森谷地的消息,陆家军军部内所有人震惊很久过后,胳膊带伤的慕容落,抬手重重拍了下桌子,眼睛亮晶晶的高声说道:“这件事,一定是沈岳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