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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着的人,眼睫毛绝不会轻颤,好像蝴蝶翅膀那样。
脸上,更不会浮上羞愧欲、死的红。
沈岳看着这张脸,有些面熟。
如果这不是幻觉的话,这个女孩子应该就是那个野心不小,能力有限,多少有点脑汁的陆天秀。
可是,陆天秀怎么会这个样子,躺在他身边呢?
还有那个女人,又是谁家阿姨?
沈岳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再次缓缓回头,看向女人。
女人的脸色,已经恢复了些许正常,伸手轻抚着他的额头,柔声说:“老公,你能醒来,简直是太好了。”
“你是、是陆天秀的那个谁?”
沈岳看着女人的脸,貌似懵逼一万年后,终于发现她和陆天秀的相貌,差不多得有七分相似之处了。
“是。我叫黎小草。老公,你以后就叫我小草好了。你放心,我会成为最合格的妻子,好好疼爱你的。”
黎小草柔柔的笑着,坐起来,丝毫不避讳有两个让人眼馋的那个啥,晃来晃去的,伸手从柜子上端过一个杯子,拿起里面的汤匙,咬了一些不知道啥玩意,递到沈岳嘴边:“军医还说,你应该会在天亮后醒来呢。不然,我绝不敢睡着的。来,张嘴,喝点。”
就像个木偶那样,沈岳乖乖张开了嘴。
也不知道是啥玩意的大补汤,被沈岳喝下去后,他叹了口气。
然后,就昏了过去。
岳哥这么牛批的人物,都无法接受当前,由此可见现实有多么的残酷了。
不过很明显,发昏是当不了死的。
既然沈岳已经醒来过一次,那么就会有第二次。
而且第二次醒来时,光线已经亮了很多,午后不久的太阳,透过白色窗帘,懒洋洋的洒在他身上,暖熏熏的很舒服。
尤其,空气中还弥漫着好闻的香气。
耳边,传来两个女人的窃窃私语:“天秀,你不去军部能行吗?我看老公不像要醒来的样子。要不,你先去打个电话也好。”
陆天秀说话了:“有黎元明在那坐镇,还有华夏的十多名特种精锐,不会出什么问题的。黎小草,说实在的,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我们两个人,会共同嫁给一个男人了。”
“这是我们的命。”
“我知道。可、可你有没有感觉很别扭?”
“是有点。但慢慢的就会习惯了。”
黎小草轻声说:“更何况,在我们南越,没了顶梁柱后,为继续生存下去,俩人同嫁一个男人的风俗,全世界都知道。其实,我们这算什么呀?以前我在华夏历史书上看到过,他们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了能繁衍生息,丈夫死了,妻子嫁给兄弟,嫁给儿子甚至孙子,也很正常的。”
黎小草不是在胡说。
事实上,华夏历史上的北方游牧民族,自从数千年起,就有这样的风俗。
很远的不说,就提大家都熟悉的隋朝吧。
某公主远嫁某汗后,刚生了个儿子,老公就挂掉了。
然后,她就被当做遗产,被某汗的兄弟给继承了,又生了个儿子。
只是某汗的兄弟,也不是太争气,没活几年也挂了。
某公主又被当做遗产,被接替他的儿子
在最残酷的环境下,人们为了把生命繁衍下去,什么伦理啊,血统之类的,统统靠边站。
人饿极了都能易子而食,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生命的发展史,其实就是艰难的挣扎史。
所谓的文明,只能建筑在国富民强的基础上。
像南越这种野心很大,却没多少能力的国家,为能有更多的男人来上战场,没像华夏古代的游牧民族那样“子承父业”,只是两个人共侍一夫,就已经很文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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