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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来馨楼越来越近,愫衣的内心越来越怕。从小到大,她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突然就要去陪这些肮脏男人喝酒,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比起被送到练兵场的那些女人,似乎又幸运多了。
眼下只能尽量拖延时间,愫衣不停地告诉自己:这么多年来,那么多场生死考验都有惊无险地过去了,相信这次一定也能逃过去的……
来馨楼大门外,酒气浓重。楼外一个角落里,堆放着几件盔甲,散发着汗臭味。来馨楼内,一个个高大的身影轮流堆在酒桌边,这一个才提着酒壶退下去,那一个便又端着酒杯站起来。
带队的官兵大跨步走到一个军爷面前,在一个突厥将领面前比划了几下,那将领立刻会意地把眼光投向了愫衣等人,心痒难耐。
愫衣全身一阵恶寒,忽然发现那个“酒保”也在军士之中,正在打开一坛新酒品尝着,嘱咐旁边的人搬到小炉边上,亲自温酒。
那温酒的动作竟十分好看,愫衣有些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刘使者,你回去告诉郑王,告诉他李元吉那弱鸡见我来,立刻把老巢都让出来了,唐军就是个绣花娘子,全不能打。哈哈哈,你说这叫什么?还是你们文人会说,你给说说这叫什么情况?”
“阿史那大将军,这就叫闻风丧胆、屁滚尿流、未战先败啊!”
“哈哈哈!记下来,记下来,你们都听到没有,唐军这就叫闻风丧胆、未战先败。什么秦王、齐王,李渊那老子也得让我舒服着来。”
……
愫衣听着这些话,心知是酒话,却绝不是浑话。
李渊南下的时候,据说是跟突厥求和的,送了不少美女酒肉。想他从前是太原留守的时候,死守雁门关,屡屡击退突厥,绝非泛泛之辈。就连他的二儿子李世民,也相传天生智勇双全,十六岁便雁门关救驾立功,少年英豪,称颂多时。
然而这样的英豪世家,在皇位面前,突厥也变得不重要了,为了皇位,李渊不惜向突厥卑辞厚礼,掐媚求和。
如今轮到四公子李元吉坐镇晋阳,甚至枉顾百姓性命,干脆弃城而逃,真是好一个英豪世家!
愫衣只恨不能生作男儿身,弯弓复仇,也不是不可能,便是此刻也不必如此委屈。
“还不快过去陪酒。”领头的官兵推搡了一下宫愫衣。
酒保刚温好一道酒,愫衣便被推到了他面前。
那人抬头看见她,吃了一惊,但见她换了一身衣服,原来的素布麻衣,变成丝帛珠衣,发上玉钗莹润,绿绦飘飘。
豆蔻初开,鬓角茸毛,肤白如雪,跟其他女人比起来,更有一段不可明说的气质,天然地将她与普通人区分开来。
若说她是贵族人家的千金,又不免过于亲和,若说她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又未免过于高雅。
在花园里听她使计脱身,便知她心思缜密,聪明过人,不知是哪里的人家,可怜被押来当了陪酒女。
愫衣从他手里接过温好的酒壶,不知如何是好。
领头官兵见她长得不错,便对愫衣命令道:“你,去那边,陪阿史那大人。”
愫衣只好缓步走向阿史那大人,没等她走到阿史那身边,前面的女人已经一个个被推进男人怀里,桌上的肉菜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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