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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三千人就够了!”
阿难的声音在帐篷内回响,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头曼单于闻言,非但没有丝毫责难,反而嘴角勾起一抹赞许的微笑,那眼神仿佛在说:这正是他所期待的回答。
在单于的眼中,阿难的勇气与决心,正是草原儿女应有的风貌。
整个帐篷内,无论是部落的长者还是年轻的战士,无一不对阿难的话表示赞同。
在这片广袤无垠的草原上,马术与箭术是草原民族的骄傲,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
相比之下,中原人那略显笨拙的马术,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小孩子的把戏,根本不足以为惧。
草原上的勇士们,每一个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们与马儿心意相通,箭术更是百发百中。
这些技艺,是他们从小就开始磨练的,早已融入了他们的血脉之中。
“好!那我就许你三千勇士,让你去展示我们草原的力量,让那些大夏人知道,我们的勇士是不可战胜的!”
头曼单于的话语中充满了豪迈与霸气,他用力一挥手,仿佛已经将胜利握在了手中。
“是,首领!”阿难恭敬地行礼,眼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我必将那云风生擒活捉,带到您面前,任由您处置!”
随后,阿难转身走出帐篷,开始着手准备即将到来的战斗。
他精心挑选了三千名最精锐的勇士,他们个个都是草原上的佼佼者,马术精湛,箭术超群。
还有他们部落特有的苍鹰,在驯鹰者的手上,草原上的大夏军根本无处可藏。
阿难都不知道,这战,他该怎么输!
……
另一边,云风对于自己的行踪已经暴露毫无察觉,他率领着五千精兵,仅携带了半个月的干粮,便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征途。
他们的目标,是追寻头曼单于及其部落的踪迹。
按照蒙增的指引,大军首先抵达了昔日金鹰部落的营地。
这里,曾是头曼单于他们驻扎的地方,如今却只剩下了一片空旷和寂静。
云风站在营地中央,环视着四周,心中暗自思量。
“这就是原本头曼他们所在的营地,”蒙增的声音在云风耳旁响起,他指着地上散落的牛羊粪便,“我们只要循着这些痕迹,自然能找到他们。”
云风闻言,转头看向蒙增,拱手行礼道:“蒙大哥,此行就靠你了!”
然而,蒙增却并未领情,他冷哼一声,说道:
“哼,你可是统帅,我只是一届都尉,可当不起你这句蒙大哥!”
云风闻言,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而站在他身旁的权晓灵,更是无法忍受蒙增这种略显轻视的言论。
她猛地一步踏出,怒视着蒙增,大声说道:
“蒙增,别在这里阴阳怪气,我们都是当兵的,有本事枪下说话!”
面对权晓灵的挑衅,蒙增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无比。
没办法,真的打不过啊!
几天前他还不相信权晓灵有那么强,但在几番交手后,他已经被权晓灵的实力深深震撼。
他的双手在与权晓灵对攻时被震得发麻,几个回合下来,他就被挑翻下马。
两人的战力明显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云风,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想让我服你就堂堂正正战一场!”
蒙增怒喝道,他的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和挑衅。
云风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
于是,他直接摸出了腰间的左轮手枪,指着蒙增说道:“你过来啊!”
蒙增的脸色瞬间变得通红,仿佛被憋得喘不过气来。
又是这样,上一次他挑战云风时,也是同样的情景。
两人刚刚站定打算对攻之际,云风就这样无耻地掏出了手枪。
云风就是这样无耻的掏枪!
还美其名曰,他这叫“美式居合”,也是武艺的一种流派。
已经见识过枪械威力的蒙增,瞬间就怂了。
他深知自己无法抵挡手枪的威力,更无法与持枪的云风抗衡。
恶心,实在是太恶心了,他从来没见过如云风这般厚颜无耻之人。
但是他也真打不过,因为云风开枪的速度可比他出枪的速度快太多。
两人的“枪”并不是同一水平线上的东西。
你要说云风玩赖,云风还会振振有词地说,这左轮手枪是他创造的。
就像欧冶子打造出干将莫邪一样,都是武器的一种。这种理论让蒙增更加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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