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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心翼翼的回答,“是的,小沫在蓉城遇到我了。”
路叔叔说,“瑶瑶,路叔叔心里,我也算是你半个长辈了,这里我求你一件事,小沫这个孩子,做事情异想天开,如果她的想法真的告诉你了,你婉言拒绝她就是了,千万不要生气,也不要言辞打击她。”
路叔叔的话,让我感觉莫名其妙,小沫做了什么异想天开的事了,还让我不要言辞打击她。
我说道,“路叔叔,你的话我没听懂。您给我打电话,是小沫让你打的吗?”
路叔叔赶忙否认,“不不,不是小沫让我打的,实际上,我连小沫已经遇到你了,都是猜的,她什么事情都没跟我讲。”
他接着说,“瑶瑶,小沫是不是跟你说什么,让你生气了?”
越说越奇怪了,我不知道路叔叔什么意思,小沫说什么让我生气了是什么意思?
我不喜欢这种云里雾里的谈话,说道,“路叔叔,你刚才也说了,你也算是我的长辈,我们之间不用这么遮遮掩掩的,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小沫到底怎么了,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路叔叔沉默了一下,我感受得到,他在思考到底要怎么说,随后他说道,“瑶瑶,我不知道小沫到底有没有告诉你,我也不知道由我来告诉你到底对不对。但刚才小沫给我打电话,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对,所以我还是决定告诉你。
你知道不知道,小沫她喜欢你?哦,你们年轻人比较直白,或者用你们年轻人的话说,小沫她爱你,你知道吗?”
我惊呆了。
路叔叔竟然知道小沫爱我!
小沫竟然跟父母坦白,自己喜欢一个女生,而且这个女生还是她最好的朋友,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路叔叔见我我不说话,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是被小沫喜欢我这个消息惊呆了,急忙解释,“瑶瑶,你别害怕,我向你保证,我的女儿绝对不是什么变态,除了喜欢你以外,她是个完全正常的女孩子。”
听到路叔叔的话,我觉得莫名的喜感,老一辈的人竟然这么开明,他不但接受了这件事,还反过来劝我,生怕我误解小沫是个变态。
路叔叔问,“瑶瑶,你在听吗?”
我赶紧收拾情绪,忍着笑,回答道,“没事的,路叔叔,这种事情很正常的,我不会怎么样想她的。”
虽然我跟小沫分手了,但是听到路叔叔说小沫爱我,我仍然忍不住心里高兴,心情也好了很多。嘴角的笑意是昨天以来,第一次真心的笑。
随后我说道,“路叔叔,你给我打电话,是小沫自己不敢表白,所以请你表白吗?”
路叔叔叹了一口气,“不是!瑶瑶,你现在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我可以跟你详细聊一聊吗?”
我点点头,随后想起我们是通的电话,他也看不到,赶紧说道,“我不忙,您跟我说说吧。”
路叔叔说,“唉,其实你们分班的时候,我就觉得怪怪的,本来小沫是喜欢理科的,你也知道她的理化成绩和政史成绩都很好,她自己更喜欢理化一些,她总觉得理科生的前途比文科生更好,我们作为父母,孩子喜欢理科,肯定也支持。但自从她知道你要选文科以后,她就死活不肯去读理科了,一定要选文科。我们也拗不过她,你知道,我和她妈妈都太溺爱她了,从小也管不住她。而且她是个有主见的好孩子,所以我们也就随着她去了。”
我听了很感动,小沫选文科竟然是为了我,她从来都没有和我说起过。
路叔叔接着说道,“从来没听说过一个学生为了朋友会放弃自己喜爱的学科的。这种事我们只从早恋的学生中听说过,但那时候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小沫就是在喜欢你,她跟早恋的学生是一样的,为爱昏了头了。
随后就是填志愿了,小沫听到你要去泉城,她就跟着毫不犹豫的填了泉城,我们怎么劝也没有用。”
这件事我倒是知道,以至于这几年我一直为此内疚,小沫本该去更好的大学的。她选择了跟我同一个学校,我却以一分之差错过了,让小沫不但没能跟我成为同学,还失去了去更好学校的机会。
路叔叔说,“后来,听到你去了蓉城,她也不想去读大学了,在家里闹着要复读,为此甚至不肯去泉城报到。后来是我们劝说她,她的高考成绩这么好,如果复读,耽误一年时间还是小事,第二年万一没考好,考不上你的学校怎么办?”
这件事我就不知道了,原来小沫曾经还为了来蓉城跟我在一起,跟家里闹过要复读,她连说都没说过。
路叔叔说,“就是那个时候,小沫跟我们坦白,说她喜欢你,她要和你在一起。当时我们都震惊了。好在我一直在生意场上,也听说过这种事,我也接受了女儿喜欢女孩这个事情。只要她幸福,谈女孩也可以。”
天啊,路叔叔也太开明了吧。
路叔叔又说,“但是小沫坚定的告诉我们,她不是喜欢女孩,她只喜欢你。说实话,我们当时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从没听说过这种事。等她读了大学,自然会在学校里恋爱,到时候喜欢男孩也好,喜欢女孩也好,她自己就明白了。
谁知道她果然不在大学里恋爱,甚至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一到放假回家,就是约你玩,而你又一次次拒绝跟她见面,那时候她经常在家里哭,我们其实也想帮她约你,可是却又被她拒绝,这孩子总是一门心思只想着你,说你不见她肯定是有理由的。
而你如果真的跟她绝交也许还好一点,可偏偏你们还经常通电话,只有跟你通电话的时候,她才会高兴一下,我们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听了很心疼,小沫对我这么好,我却亏欠了那么多,这个时候,我很想放下电话,立刻去见小沫,就像红姐说的,什么分手,我只是闹着玩的。
路叔叔接着说,“这几年我们家生意做大了,几个月前,我决定用我家所有资产,开一个分公司,小沫知道后,非要把公司开在蓉城。这一次,我和她妈妈没有再妥协了,一亿多的投入,这是我和她妈妈奋斗了半辈子的全部心血,我们只可能去沿海城市发展,不可能反向往西边发展。
但是小沫知道你已经决意留在蓉城后,她整个人已经完全魔怔了。她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一直在研究蓉城的各种规划,一直在研究蓉城的市场,最后拿出了一份规划书给我看。我们看着她的黑眼圈和满眼的血丝,就知道还是拗不过她,再说了,蓉城虽然前景不如沿海城市,但是只要好好做,也不至于亏本,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还能怎么办呢。”
这次,我是真的忍不住潸然泪下了,小沫,背着我竟然做了这么多,我却因为一个小小的口红印对她横加猜忌。我本来一直在怪路叔叔,把小沫一个女孩子扔在蓉城,为了开拓市场天天东奔西跑,怪他不心疼女儿,却没想到这些都是小沫自己的选择。
路叔叔接着说,“我也不知道她去蓉城干什么,你那么多次拒绝跟她见面,就算她到了蓉城又能怎么样呢?可是她说,只要你们都在蓉城,就有见面的希望。”
听到这句话,我终于哭出了声音,一千多万人的城市,小沫竟然说,只要都在蓉城,就有见面的希望,她到底是在多么绝望的情况下,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而又是坚定到什么地步的深情,才能让她在如此绝望的时候,仍然坚持着这么渺茫的一丝丝希望。
此刻我终于明白了小沫说的那句‘你真的很过分,怎么能仗着我爱你,这样的欺负我。’
我何止过分,我简直万死莫赎。
我竟然会对这样的一个爱人说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