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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章 人嘛,总归是要吃喝拉撒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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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珍珍边开车边调侃起张珈畅来:“有时候嘛,站在那就像个从言情小说里走出来的公子哥。有时候嘛,真的又浑身上下充满了土气,脾气还倔。”

“其实还好,我不是很土的,我家的狗会帮我搭衣服的。”

“狗?”

朱珍珍一愣后却是哈哈大笑起来:“你要不要这么会说笑话啊!”

张珈畅见她不信也就没再说什么了,可朱珍珍却没有停下来,只是继续说道:“你不是说你奶茶店还开着么,什么时候有空请我喝一杯奶茶啊。”

“现在就行。”

“现在不行啦,快点接上你妹妹,咱们要去吃饭了。那地方的代金券今天十二点就过期了,得快点过去把它给冲了。”

朱珍珍从盒子里翻出一摞代金券:“你看,够吃一顿大餐了。”

两人接到了年年,而年年这个孩子其实也很怪,从小就坐电动车的她,在第一次坐豪车时不惊不喜,背着小书包坐在那一动不动的看着前方,脸上也没有什么高兴的表情,就那么坐着。  “年年叫人。”

“好。”

年年勉为其难的开口说了一个字,然后就再次回归了沉默。  朱珍珍倒是挺诧异这一对组合的,要说小姑娘是哑巴吧,她说话了。可要说她正常吧,从任何角度看上去她都好像不正常,就很奇怪……  “她不爱说话么?”

“嗯,从小就不爱说话,但她不是哑巴。”

张珈畅解释道:“其实没什么影响的。”

“不说话也挺好。”

而就在汽车行进的途中,张珈畅突然侧过头看向了窗外,路边正有一个踉踉跄跄行走的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看到熟人了?”

朱珍珍问道。  “不是,看到死人了。”

张珈畅轻描淡写的回答道:“不过没事,跟我没关系。”

朱珍珍显然理解错了意思,她叹了口气:“大家心里都有一座坟,住着未亡人。”

但小张哥看到的可不是未亡人啊,那就是个死人。严格来说应该是被夺舍之人,那个踉跄的女子显然没有适应自己新的身体,走起路来有一种不协调的感觉。  这人清早时才换了现在这具身体,而这个身体却是早已经虚弱不堪了。  夺舍之后其实不光是接手了身体的掌控权,其实还会继承被夺舍之人所有的记忆。  他之前之所以会去杀人,就是因为他借尸还魂的身体之中带着对那个身体曾经的老板滔天的恨意,如果不平息这种恨意,他是没有办法好好的利用那副身体的。  可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那个阵法打得差点魂飞魄散,原本一副好的躯体也彻底不能用了。  这一次,他成功的把自己转移到了之前住在隔壁的那个娼妇身上,但没想到上来之后他不光继承了一副千疮百孔的身体,还有各种不堪的记忆。  走在街上他只感觉到浑身上下都是冰冷,连吃碗面的钱都不够,他很难想象这个世道居然还会有如此凄惨之人,即便是这个夺舍之人也不得不感叹一声“世人皆苦”。  而在这个女子的记忆之中,她八岁就遭人凌辱,家人对她也不闻不问,甚至还以此为借口对她变本加厉,十四岁离开家乡被人带到了城市之中却是没想到刚出虎口又入狼窝,被当地恶霸所控制成了人家的摇钱树。  如今年仅十八,身子便已经是千疮百孔,就如风中飘零的落叶,更甚至于她如今贫病交加时,当初那些哄骗她的人却将她弃如敝履,任凭她在城市的角落里苟延残喘。  这次夺舍,夺舍者并没有遭遇任何抵抗,反倒是那缕残魂在熄灭时还对他道了一声谢。  修行了两千多年,这一声谢差点破了他的道心……  现在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先要去找到一口吃的,因为如果再不吃点东西,这副身体恐怕又是要扛不住了。  若是他完整还好说,现在他自己也是一缕残魂,修为只剩下当年的五成左右,再加上连续两次借尸还魂加夺舍,修为暴跌、虚弱不堪,再这么下去恐怕是要身死道消了。  他循着记忆找到一个曾经帮助过这女子的恩客,以悲切之姿叙述了现在自己所遭遇的困境,倒是换来了一碗热汤面。  不过也正是这碗面算是让他活了过来,一股暖流从里到外滋润着身体,他甚至都想不到一碗面在此时此刻甚至胜过了灵丹妙药。  “本仙修行两千余载,如今却落得这等下场。人世怎能如此啊!”

他离开恩客所在的地方,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看着人来人往的车流,不由感叹:“这位女子,本仙占了你的身子也不会白占,之后自等我为你清算一番,也不枉你来人间一遭。这天下人负我,我便亲手讨要回来!”

他在一番感慨之后重新站起身来,逐渐适应新身体之后,他走的也轻巧了起来,不过从今天开始他倒是不能再叫清灵子了,而是要使用这个女子的花名陶知墨。  当下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找到自己埋藏起来的宝藏,用里头的仙灵丹将身体条例完备,然后之后的事再徐徐图之,毕竟他相信像自己这般转世于当代的人肯定不会少,他曾经既是术方之领袖,如今照样可以。  而此刻小张哥则第一次坐在了顶级的西餐厅之中,看着面前巨大的盘子里装着的一小坨食物。  “不习惯吃法餐?”

朱珍珍好奇的问道:“第一次吃吗?”

“嗯。”

“服务员,来双筷子。”

朱珍珍对旁边的服务员说道:“给这位先生。”

张珈畅笑道:“不是说用筷子吃西餐很奇怪么?”

“一顿便饭而已,无所谓用什么吧?”

朱珍珍挠了挠头倒是一脸迷茫:“我没听说过啊,可能我不是名媛吧,反正我哪怕去巴黎本地吃,我想要筷子也会用筷子的。low不low的,谁在乎呢,毕竟只是随便吃顿饭。”

她说完,脑袋往前伸了伸,小声说道:“我觉得这里的饭菜没你手艺好,真的……一点不骗人,要不晚上你请我吃饭?”

“哦……好。请你吃烤鸡。”

张珈畅点头道:“我最拿手的就是烤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