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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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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真是蠢材。”披甲的人冷冷地说。

皇帝沉默了片刻,软软地瘫在皇座上:“真的还有下一次勤王么……”

一个老臣出列,叹了口气:“陛下请息怒克己,诸位大臣的话未必好听,然而确实道出如今的局面。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过以皇室的名誉换取一点尊重。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坐等勤王而已。”

“征伐么?将军!”参谋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

“没办法,各地的请愿确实如此。墨离县侯所说也不错,长公子并非治国之材,王爷应该早就知道。”

“他们说白胤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最喜欢在这里眺望,看他自己的城市。”披甲的人仿佛漫不经心地说。

披甲的人转过身来,目光森冷,而他的瞳子色作深褐,极亮,仿佛燃烧的炭:“我的侄儿准备效忠皇帝,带着我离国的子民来帝都勤王,而后杀掉他的伯父,把人头献给皇帝么?”

“王爷杀了他的父亲,您的亲生弟弟,他自然应该恨王爷。”

“危若累卵了,请王爷早做决断。”宽袍的人长拜。

“我去传令大军,立刻准备出发,辎重已经就绪!”

“不,”白衣的将军站了起来,“我亲自去传令!”

“我的侄儿,这个孩子还是恨我吧?所以那么容易就被煽动和教唆了。”

“是,还有一个月,便是六年了。六年之前,是谢玄跟着王爷把军旗插在了帝都城头。那一幕谢玄终生难忘。”

表面上看起来,嬴无翳只是和他最亲信的智将谢玄在太清阁上聊了聊天,这对君臣觉得帝都对他们而言已经不再有趣,故国又动荡不安,所以他们想到了要回家。

夜幕即将降临,青衣的参谋疾步而来,把帝都来的消息递上。等待它的人在灯下缓缓打开了纸卷。他连续读了三遍,确认了这个事实。

时间是胤成帝三年七月,嬴无翳离开帝都之后,领三万五千步骑,经过锁河山下向东南方快速推进,意图打通王域和离国之间的通道。王域和离国并不接壤,嬴无翳的行军图上,必须经过楚卫国的领地踏上离国的险要之地沧澜道,才算是找到了回家的路。而楚卫国,是天下共知的皇室忠臣,在嬴无翳起兵之前,楚卫国的三万大军已经等待在建水的兵船里超过了一个月。这是水流最好的季节,建水可以轻易地把这支装备精良的雄兵运往帝都的门户——“东陆第二雄关”殇阳关下。

他的双眼是深褐色的,很亮,像是燃烧着的炭。

夜已经很深。从凌云而起的太清阁往下看去,城市如仰卧的巨人,在夜色笼罩中沉睡,远处的街巷里透出隐隐约约的灯光来。夜风微凉,披甲的人在阁上俯瞰,风扯着他赤红色的大氅缓慢地飘动。

“真安静啊。”

“这一套都收起来吧,也不用在这个地方商量如何应对我。这里的早朝我早就知道,诸位所谈的事情我却没有兴趣。我只是来告诉诸位,我今日离开天启,连同我赤旅雷骑全部军马。”天启守护使、离国公嬴无翳的声音冰冷,“我还想告诉诸位的一件事是,我对这个破城,没什么兴趣。我要这座城,不过是我要天下的开始!”

妃子们还算乖巧,上去帮他捶打后背,占不到地方的帮他按揉双腿的肌肉。白恢即位前是个只需享乐的广昌王,平生一半时间是在文章上度过,一半时间是在女人身上度过,身体虚弱,每日早起来这里议事,他身体总有些不适。

“据说这里是整个天启城里最高的地方,说是太清阁,其实倒像是座塔。”宽袍男人答也答得漫不经心。

“只要王爷的军旗重新插在九原的城头,我想没有人敢于再提还政或者逊位的事。”

“五千雷骑的奇袭,锁河山血战的大胜,能有这样彪炳后世的战绩,便也没有人敢耻笑。不过这步棋,确实走得太急。以如今的形势,我们继续占据帝都,并无极大的好处。皇帝虽则在我们掌中,然而诸侯对于皇帝也未必有多少忠心,我们手里这个人质,用处不大。诸国大军把我们和离国割开,我们只能靠着天启城的资货自养,最近兵员的补充也变成了难事。墨离县侯闹事,未必不是诸侯在后面教唆煽动的结果,王爷不亲临九原,只怕就会失去我们的故国了。”宽袍的人再次长拜,“谢玄再请王爷速做决断。”

宽袍的人——离国雷骑军左都统谢玄一解身上的宽袍,看也不看扔在地下,跟上了嬴无翳的脚步。他的宽袍下一身银色磨铁的鱼鳞细甲,在月色下寒光森然。

“是的,有点可惜。”披甲的人点了点头,“不过要女人一生一世陪在你身边,终究是很难。再说了,我在这个城市里是个披甲的人,不是身着绫罗的人,我知道这个城市的土地每一寸得来皆有我离国子弟的血,我还不至于把一片浸满血的土地看作女人的胸口,赖着不肯去。”

“此事我觉得陛下可以书信予嬴无翳,这太清宫毕竟是我大胤历代皇帝主政的所在,自有尊严。嬴无翳再怎么也还是我朝的诸侯臣子,没有不经宣诏就进宫的特权!”一个老臣道。

“嬴无翳已经离开了帝都,正向南方进军,应该已经到达了殇阳关。帝都那些人在离国的离间产生了效果,嬴无翳的动静被他们算准了,要算准嬴无翳这位霸主的心,帝都那些野心勃勃的家伙里也真有天才啊。”白衣的将军在灯下赞叹了一声,面无表情。

使女捧上黄金织绣的皇袍。大胤皇帝,后世称为胤成帝的白恢在妃子们的搀扶下登座,披上了皇袍。

披甲的人不回答,转身过去眺望远方。

帝都,天启城。

他对皇帝公然不敬,宣称自己将夺得天下之后,离开了太清宫。宫门外有一匹炭火红的骏马在等待着他,马后是五万名精锐的离国战士。这支令帝都大臣们惊恐不安的虎狼之军在一日之间撤离了天启城。很久之后人们才敢走进离军曾经驻扎的营地,面对空无一人的营地,人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怕我是没有这命可以托给他了!”皇帝不耐烦地斥退了臣子,摊了摊手,“嬴无翳这样深夜入宫,简直把太清宫看作他自己的后院,他若想杀了我,一百雷骑冲进来谁挡得住?我早晨起来还有命,晚上脑袋在哪里还难说,你叫我哪里来的信心去等诸侯来勤王?”

“终于要放弃这座城市,王爷觉得可惜么?”宽袍的人挥手指向远方,“毕竟是万城之城的天启啊,若是比做女人,便是天下最美的女人。这里楼阁勾连锦绣如云,美女皆行列而过,若说富贵乡,宛州南淮也不过如此吧?而我们来了,却终要走。”

披甲的人冷冷地笑了一声:“我还没有死,我的儿子只是离国的储君,世上有说储君逊位的么?还政于民还是让我可爱的侄儿被民众托举着进宫,变成九原城的主人?”

带着这个震惊的消息,信鸽在短短三日之后飞到了楚卫国公爵的宫殿——梓宫上空。可它所带的桦皮纸卷没有首先送到楚卫公爵的手中,而是送给了已经等待它很久的人。

“陛下宽怀,别的诸侯或者心怀不轨,但是楚卫国白毅将军确是国家的忠臣,可以托以性命的。”又有一个人出列。

“没有特权?”皇帝冷笑。

胤成帝三年七月,夏末。

宽袍的人笑说:“王爷这样的人,是不该如此抱怨的。世人记得的,只是王爷杀了自己的弟弟,他们已经忘记了,是当年的墨离县侯提着刀把王爷逼到了悬崖边。因为王爷取胜了,所以世人怨恨王爷,现今这个墨离县侯也不例外。这就是王爷的霸主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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