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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蓉城,沈墨就相当于美国的阿尔卡彭,芝加哥皇帝,黑帮教父。
是何等风光的传奇人物。
可是低头看去。
沈墨的身上脏兮兮,外套还被抢走了,一股难闻的酒气不断弥漫而出,头发乱糟糟的,像是半个月没洗。
“他就是那个沈墨?”尚武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转头看向见多识广的沈咪咪。
沈咪咪摸着下巴仔细回忆。
跟媒体里的形象是有些出入,但脸部的轮廓和五官特征还是比较相似的。
但沈咪咪在乎的不是这个,而是注意到李队长似乎跟沈墨很熟悉。
他很关心这个人。
“咪咪,用警车送他去西华医院。”
李爱火背起沈墨,就要往雨中走去,沈咪咪见状立即给他打伞。
“尚队,你留在这里录口供,下班前给交给我看。”
尚武立即点头答应:“明白,交给我吧李队。”
李爱火在警队还是有些威望的。
立功只是一方面,还因为他的经历,比较他曾经脱离过警队一段时间,去了帮派里边儿。
而这段经历,似乎就跟沈墨有关系。
沈咪咪看着沉醉的沈墨,不断完善着脑袋里的蓉城人物关系网。
她不是蓉城本地人,对这里一切都还在熟悉当中。
认识各种人物,以及划分他们的关系,也算是自己了解这里的方式之一。
帮着李爱火,将沈墨放置在警车以后,沈咪咪便跟着李爱火来到了驾驶的位置。
只见李爱火拿车钥匙的手颤抖着,往钥匙孔里插了好几次,才勉勉强强插进去,又着急忙慌地开动汽车,差一点把刹车当油门踩,好在沈咪咪提醒了他,李爱火才恢复平静。
并且在开车时,也有些不专心,时不时地用眼镜往头上的镜子撇去,看看后座的沈墨状态如何。
这一切,都被沈咪咪看在眼里。
沈咪咪才来一周,但她对自己的上司有所了解。
李爱火是个典型的晚熟男人,年少时风风火火,可经历了一些大事过后,又变得沉稳许多。
这种男人,一般都很有魅力,他们的眼神里,总是带着一种对事物看透般的忧郁气息。
可经历得多,证明能让他们动心的事物就少。
此时此刻,李爱火明显是动心了。
而且还是因为一个男人。
沈咪咪抿了抿嘴唇,打算旁敲侧击一下,他跟沈墨的关系。
“李队,这就是那个袍衣会的老大,沈墨对吗?”
袍衣会,多么古老的名字。
现在早已不复存在了。
李爱火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似乎不愿提起那些往事儿。
“原来是他啊,听说他以前很厉害,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沈氏家族,是蓉城最大的黑帮势力”
说到一半,沈咪咪发现李爱火的表情阴沉了许多。
她立马识趣地闭上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