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毅小说网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郢说【3 / 3】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www.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一节。言无我法福德也。无我法。与不取法同义。故其福德亦胜于七宝布施。福德无实。亦是无我不取意。不取法。则法愈实。不取福德。则福德愈多。无我法。正是实法。无我福德。是真福德也。然不言较胜。亦见佛法不自憍上之意。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不也。世尊。(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答重问意才完)。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一节。合言佛与如来皆无相。而且皆无法可说。结完实无我法之意。盖上文既明无我法者由于三世一相也。故遂以佛身现在之色相。与如来法身之相。并列而两证之。曰我今虽得作佛矣。然所以得成就佛果者。在此有为之色身能具足。而自显为佛乎。不乎。盖佛之所以为佛者。原有法身在。而非此色相之身也。故须菩提遂以不应对。而佛之无我信矣。佛乃又呼须菩提而问之。曰。如来虽过去不可得见矣。而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留传人间。则法相自在也。汝以为如来之法身。果在此诸相之具足乎。不乎。盖如来诸相。亦相传应化之相。非真法相也。故须菩提亦以不应对。而如来之无法相又信矣佛无我。则现在之佛。即过去之如来。如来无法相则过去如来之法。即现在佛法。安所见为我法者乎。此时佛才显言与如来合一之故。所以破空生重问之疑。故下曰。莫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此我法正与前通达无我法者相应。而说法者尚为谤佛。况谓有我法哉其儆戒空生亦深且切矣。此处并不言福果。尤见佛不自增上之意。

右说经之四章。言佛法即如来法也。

自此以后。诸说谬误多矣。无论灭度众生。然灯无得。远迹相同。即具足色身。具足诸相。两问。明明有佛与如来两号。而说者不分别。况前此三问相见。皆谓学人得见如来不。今此见下不复有指。是言佛自呈见。故偈曰。法身毕竟体。正诠色身问也。现在之佛。色身即法身。故曰法身毕竟体。又曰。以非相成就。正诠诸相问也。如来以非相为宗。则并所谓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法身。亦非真相矣。故曰以非相成就盖如来为过去之佛。故以诸相为法身。相虽稍异。而总为法身。则总非不佛。然其所以成佛者。皆不在此。又非不在此。故曰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说成就。亦无二及有。下言无法可说。亦兼如来与佛并言。故曰。如佛法亦然。如。如来也。偈语简文。率多此例。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则岂可取为说法乎。偈语亦甚明显。今人多臆猜。总由佛与如来不分别故耳。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一节。言未来众生法与佛无异也。须菩提既闻佛法与如来法无异。则过去现在无异矣。而佛言三世心皆不可得。则岂未来亦无异法乎。故又疑而问之。慧命。犹慧性。前向上言曰慧眼。此向后言曰慧命。盖佛言三世心不可得。本有结前启后之机。而空生能悟。故曰慧命。非众生。言真性与佛无异。非不众生。不修真性。便与佛异耳。若能学佛。自空众生之相。此真得众生之性。完众生之实者。楞严所谓根尘同源。缚脱非二也。盖佛法与儒理。只是一性。此性亘天地而不变。岂以世之久远而有异乎。故佛答只就众生之名号上阐发。而未来不必言。其理自见矣。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一节。言佛本无可得之法与众生平等以明佛无异之意也。须菩提因上言众生非众生。然则佛岂亦如众生乎。故以得为无得问。得为无得。乃不着空相一边。正佛法真体。故佛答如是如是。乃至无有少法可得。乃至二字。亦是先有后无意。平等无有高下。兼佛与众生说。四相。亦就佛与众生人我间互看。无字。与前空相不同。此言无论人我众生寿者。凡修善法。皆可得菩提。正上章非众生是名众生意也。善法。修善心。行善行之法。就众生言。若使易知。亦不外降心布施。正众佛无异耳。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一节。言众生平等法福报也。须弥山王。世界中独尊者。有喻佛意。言众生持经福德胜之。隐然见众生成就。即能胜诸佛功德。则众生非众生可知矣。

(二十一断平等如何度生疑)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则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一节。又合言如来不度众生。亦无众生受度。以见如来众生皆无我法。结完佛无异之意。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与实无有众生得灭度者不同。前言无相。是众生不受度。此言无我。是无众生可度。则非凡夫。无凡夫之相。是名凡夫有凡夫之实。宗镜四禅云。信正因果。能不忻厌而修者。是凡夫禅。为第二。胜于外道有忻厌者。然无忻厌。亦是无我。若并无忻厌之相亦归无相。则真所谓非凡夫是名凡夫矣。此正人无我法无我。人法俱空即心自性也。

右说经之五章。言众生法即佛法也。

按须菩提问未来世众生。紧贴上文未来心不可得发意。语脉机锋。逼真一线。然昭明联作一分。总入佛法中。故后人遂多误解。此章法所以不可不明也。以下六节。又申言如来与佛皆无法相。无非法相。归于古偈之实法。以完首章非相之相意。

(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告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一节。言如来不可以相求也。不可以相见如来。前此空生蚤已会心。至此岂反迷闷。故唐译曲为回护。颠倒其文。世或信之。不知观与见不同。见是外见。耳目所及。观是内观。心意所致。见是彼触。形迹所起。观是我设。虚空所造。故见浅而观深。见粗而观细。见则初学可除。而观则慧命所不能尽。所以空生至此。犹曰如是。正明镜之微尘。不能逃于牟尼之照也。转轮圣王。梵义四天下之王。亦有三十二相。故曰则是如来。言若但以相取。则轮王岂亦如来耶。反言以探之。使自思耳。此时空生顶门一针矣。故曰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所说义。指一向所说之法义。此一解字。有费许多心思意。盖则是如来下。不添一字。明明是一句不真不假的口角。故须菩提亦深思细勘而得之。所以须菩提下有白佛言三字。世尊上有尔时二字。大约经中若尔时。若复次。若白佛言。皆为特起之例。或一意而两翻两时叙说。要知佛理深妙。原自有精思审言之侯也。偈有四种。一阿耨窣睹婆。二伽陀。三秪夜。四缊南。初名不论长行偈颂。但数三十二字为一偈。四言八句也。此以五言。或亦有时代之不同耳。色形相也。音声。语言文教也。二语兼无相无法意。邪道。非实法也。不能见如来。不能见如来之真法相也。盖三十二相。亦名法相。然乃报身之法相。非真法相。真法相则。无相是矣。宗泐注云。问意谓可于应身相好中。观见法身相否。正是此意。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一节。言如来虽无相而又非断灭相。正无非法相之意也。凡佛说法。必兼有无两义。故文亦随滚随扫。随扫随救。如首章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扫也。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救也。次章不应取法。扫也。不应取非法。救也。全经语气纯是此例。然毕竟未曾明言有处。以人心除无入有易。除有入无难。特于此处重说如来无法无相究竟之际。乃明言以告人。曰不说断灭相。其立教之意。深且圆矣。故宗泐云大乘所修福德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离取着之相。不同小乘断灭之见。诚哉。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一节。言如来法究竟之福报也。前诸福报。信心不取章称人。解之始也。其余皆称善男子善女人。解行之间也。唯首章与此皆称菩萨。盖对如来法而言。解之尽。行之至也。前后不同如此。无我。无为也。忍。无生法忍也。得成于忍。无为中之有为法也。此语亦兼有无。盖凡夫持有易。持无难。菩萨学佛将成之人。持无易。持有难。故曰得成于忍。持有于无。非忍不克。此理最微。故偈曰。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言无我之后而得胜。真胜也。真胜不着一边。此时以忍力持之而不失。便是佛果成就。其福德自然胜诸菩萨矣。此即儒家至诚无息久则徴之候。在此经为金刚般若之真诠。一部全经之舍利。乃特于如来法尽处出之。千里来龙。结穴在此。不受福德。无福德相也。又以不应贪着拴定。而福德多意。自在言外。盖已成菩萨者。瞋痴易绝。唯贪难免。有取有得。皆贪也。故亦以财宝较胜。而又单提贪着戒之。绵里细针。用意深矣。

右说经之六章。言如来无相亦非无相也。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着音灼)。

此一节。言佛不可以相求也。上既明如来无相非断灭相矣故此以下。又言佛无相。亦非断灭四相之见者以同归非相之相如来。即佛。至此才显去来坐卧。亦就现在言。盖现在去来坐卧。乃色身事。色身乃如来之应化而非如来之法身也如来法身。实无去来。故偈曰。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然佛既是如来化身。则实在法界中。其身虽与如来不一却亦不异矣。故偈曰。于是法界处。非一亦不异。然此二句意。非经文所有。乃弥勒恐人疑佛实与如来有异。故特为补出。要之佛虽不自言。亦意中语也。世界碎为微尘。喻言以法身为化身也。故集解曰。界喻真身。尘喻化身。非微尘是名微尘。非世界是名世界。犹云非化身是名化身。非法身是名法身。盖佛法惟心。微尘世界。皆五阴和合而成。非心所有。微尘世界既空。则法身与化身又何在。故能不作世界相。乃是真法界。方得见如来。意谓众生疑佛有去来皆因以世界碎为微尘之见耳若能知世界非世界微尘非微尘则能空相。能知夫去来非去来。而佛之真相有在矣。一合相。犹云是和合相。盖至此佛乃显然以如来自认。而明告彼众生不可着去来之相认如来。此又以世界并微尘实法证之。则佛真无我相矣。故此节与前不可以相观如来节对照看。自然结构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一节。言佛虽无法相。而又非实无众生等断灭见者。亦无非法相意也。见字与相字不同。相就触言。见就性言。因前章言不可说一合相。恐人疑佛于四相断灭。不知佛正以非四相为四相。故能度众生而成佛。如楞严所谓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若必欲断灭四相之见。舍四相外。又何佛性。故曰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此意实与莫作断灭相对照。如是知。知无法无非法也。如是见。见无法无非法也。如是信解。信解如是无法无非法也。然文虽单结佛法。而义实兼三世。故与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相应。正见佛与如来。不一不二。众生与佛。平等无高下。所谓三世如来之实法也。佛说至此。八罂舍利。和盘托出矣。然犹恐人偏执边见。乃又以不生法相缴定空相。而又以非法相是名法相。还出真相。文义双精。理法兼到。远有远照。近有近应虚有虚脉。实有实线。散之则头头是道。合之则究竟一源。粗之则节节断续。精之则首尾一贯。真天地之至文。神灵之奇笔也。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结完十七分现在菩萨之问)。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二十七断入寂如何说法疑)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一节。言佛法究竟之果报。而因以古偈结出全经实法也。三世佛法。彻上彻下。故以无量阿僧祇布施较胜。阿僧祗。劫世无数。菩萨心。指前章真是菩萨之心。云何福德之多。盖以真如空相之人。演真如空相之法故耳。如如。一如真常之性。有者有之。无者无之。毫不造作。纯然真静。心静则慧。性静则得。所谓定水澄清。心珠自现。盖真能具此法者。然后能演此法。福德之多。不亦宜乎。即中庸所谓苟不固聪明睿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意。故偈曰。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身。言必有法身而后可以说法也。一切有为法。言一切有相之法。只对前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无为两字。反照便得。凡灭度众生。不住布施。信心持诵。第一忍辱。无我无法。一切善法。生心成忍。知见信解皆是。但一住相便非。做尽许多事业。只不住相。方是无为之为即无相之相矣。梦幻泡影露电六事。皆空相也。然皆非无体之空。皆自有为而入空。如梦非感不成。幻非术不显。泡无水不起。影无质不现。露无天气不降。电无地气不升。皆自有而入无。自有为以至无为。二义双成。实佛法全体。故偈曰。非有为非离。言虽非有为。而亦不离有为也。又曰。诸如来涅槃。九种有为法。妙智正观故。言自古如来涅槃之法。皆从此九种有为中。以妙智正观而得也。妙智正观。正是从有为中看出无为而得真常实相也。又弥勒偈。见相及于识八句。是总释古偈之义以结全经之宗旨也。见相。凡所有相。识。分别相。器身形质之身。言分别有相。即如此九种之相。皆形质受用之事。而非真相。若能知此。便是正观。遂将此正观之法。观于三世。皆如此九种之非真相。则于有为法中而得无为自在之真相。所谓无垢法也。无垢。即是清净无相。此八句实总结全经三世一法之义。

右说经之七章。言佛无法相。亦无非法相。遂言古偈以结之。而如来实法见矣。

愚按法身非相以下七分。明明以如来与佛两并双收。显出合一之义。故予分为二章。以见佛与如来同归实法。四句偈。即诸相非相之体。而能作如是观者。即见如来。首尾相应。实理如是。文义如是。旧说将有为法三字看坏。注谓众生界内。造作迁流。但以一空字了之。不见佛法全体。故不知此偈之妙。不知本文明有法字。弥勒偈又添出中字。得字。何等明白。陈真谛译本于如如不动下。曰。恒有正说。应观有为法。如暗翳灯幻。露泡梦电云。所谓恒有正说。岂非自古相传之成说乎。应观有为法。岂非即指全经诸法乎。此予所谓一部金经。只阐得此偈宗旨。非敢臆说也。

流通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流通分。亦道安所定。优婆塞。优婆夷。谓在俗男女。能敬奉三宝。受持五戒者。一离杀生。二离不与取。三离邪淫。四离妄语。五离饮酒。谓之优婆戒。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郢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