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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0日,周一,上午九点整,紫宁县初级法院。
两拨人开庭打官司,被告是韩家众人。
原告是李明珠、叶林,他们没有亲自辩护,而是委托律师团队帮忙辩护。
首先第一条诉讼是由原告李明珠发起的,告韩家众人以假欠条为由,多次向她们母女索要财物,并且抢走韩小兮的十万块奖学金。
等法官念完诉讼之后,让被告答辩。
韩春堂激动骂道:“全是胡说八道,我们的欠条哪里是假的?那都是真的。
韩世泽借钱,李明珠是他老婆,韩小兮是他女儿,要他们还钱,有什么不对的?”
韩花玉觉得自己委屈的不行,哭诉:“我们借钱给他们家,最后他们家不还钱,还叫人把我们抓起来,太过分了,还有没有天理呐?”
韩家一帮人七嘴八舌喊冤,一个个委屈的不行。
接着法官叫人送来韩家提供的证据,也就是当初韩世泽借钱写的欠条。
证据送来,法官让李明珠的代理人发言,也就是张三的徒弟徐律师。
徐律师说道:“首先,我对被告的话有很多疑点。
第一点,这些欠条动不动几万块,要知道这是18年前的几万块,韩家在农村当中,当年有这么多钱吗?
如果有的话,我想问问被告,你们这些钱是怎么挣到的?
第二点,为什么借钱的是韩世泽,还钱却要李明珠和她的女儿韩小兮来还?
这些借款她们并不是受益人,就算她们是,这个钱也不是她们借的,她们既不是借款人又不是担保人,并没有这个还钱的义务,哪怕她们是借款人的家人也没有还钱的义务。
第三点,就算欠你们的钱是真实的,你们在不懂法的情况下,去要求借款人的家人还款情有可原。
但是你们好好算一笔账,原告的房子和土地均被你们侵占十多年。
被侵占的土地所生产出来的价值可不少,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加上房子的租金,起码能补一半的欠款。
后面再加上韩小兮的10万块奖学金,这笔欠款应该早就还清了。
可为什么你们还接着逼债?这算不算敲诈勒索?算不算抢劫?”
徐律师说完,韩家进行自辩。
面对徐律师的第一个问题,韩家这帮人均表示这钱是他们祖宗留下的。
第二个问题,他们死皮赖脸说父债子还的道理,表示李明珠是韩世泽的老婆,韩小兮是韩世泽的女儿,那就必须还钱。
第三个问题,他们表示房子和土地压根不值几个钱,土地一年种出来的农作物也不值几百块,咋可能抵一半的债?加上10块奖学金,才差不多还完。
剩最后一点点,名正言顺去追债,咋就成敲诈勒索了?咋就成抢劫了?
法官让双方自辩。
对于韩家的解释,徐律师问道:“也就是说这钱是你们祖上留下来的?”
韩春堂理直气壮回答:“是的。”
徐律师接着说道:“照这么说,韩世泽是你们的亲人,他也应该分到这笔家产啊,为什么他还穷到跟你们借钱?”
韩春堂一脸无赖:“分了啊,他自己乱花没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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