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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霞深有同感。
这个年代,尤其是乡村地区,女孩受教育的普及率低到近乎
可以忽略不计。在普遍大众观念中,男孩读书还能光宗耀祖,而女孩有那功夫,还不如给家里多打几箩筐猪草。
此时,能念书识字的女孩,大多家境很好,并父母开明,才有冲破束缚的机会。
周国红对于此时,显然有很深的不满,等孩子们收拾完东西过来,她才尚未吐槽尽兴地停下来,拉住明霞的手,说道:“这天也这么晚了,街上能找到吃的地方也都关门了,你和二花干脆直接去我那儿,吃顿便饭。”
“这怎么好意思!”明霞摇头拒绝,她们自己带了干粮,还有之前剩下的芝麻饼,在旅馆里配点热水,足以充当晚餐,不好麻烦刚见面的人,“我们在旅社订好了房间,也有食物,直接回去就好。”
周国红的邀请并非客套,她拉着明霞的手腕走出乒乓球时,黑白分明的眼眸真诚地注视着明霞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我想跟你多聊聊,回到凤城县这么久,能说得上话的人一个也没有,不知怎么,就觉得与你投缘。再说,我让二花跟我练球,若没跟你交代清楚,你这当母亲的也不会放心吧? ”
周国红这话说得直白又真心,明霞便不好拒绝,看了一眼小脸热切与两个男孩讨论挥起拍子感觉的二花,便没有继续拒绝,点头答应了。
夜幕笼罩整座小城,这时代的街道,路灯极少,只有大路才有分布稀疏的昏暗路灯,偶尔某个机关单位的门前,点着一盏照不了多少范围的白炽灯。
道路两旁周遭人家的窗子,也透不出几缕亮光。光电在这个时代还是稀罕,珍贵的资源,煤油灯和蜡烛才是生活日常。
周国红乒乓球室里却有一个手电筒。
她找到手电筒,装好电池,就打开手电筒给他们照亮前路。
手电筒圆形的光晕在地面上晃动,明霞牵着二花的手,一步一步跟着周国红的脚步走。
周国红的家住在与灯光球场隔了两条街的处单层砖瓦小民房里。黑灯瞎火,具体外观如何,明霞也只看个模糊轮廓,手电光亮余光扫过,隐约看到院子里有几棵树影轻摇,初夏
晚风吹拂,虫鸣低唱,一盏煤油灯幽幽亮起,手电筒的光亮立刻消失。
“二花,跟你娘先坐会儿。”周国红的连在跳动的煤油灯火光中,流露出溢于言表的高兴,招呼好二花和明霞后,又说道:“夏哲,去你们房间把里面那盏灯拿出来,安磊,给二花和明阿姨倒糖水。”
夏哲端出一盏稍小的煤油灯,将室内光线照亮后,周国红就拿着自己那盏灯找厨房去了。
“你带二花先坐会儿,我捞点面吃吧!”周国红一边走一边说道。
在场就她们两个大人,明霞自然不会干坐着等吃。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些日子,她最明白生火做饭的麻烦事,便赶紧跟上,准备帮把手。
“诶,没事,不用帮忙。”周国红将手里的煤油灯放在高台上,不太好意思的推辞说道。
“一起来吧,正好一起聊聊。”明霞扫了一眼厨房,看自己那些事情能帮上忙,却看到旁边的木桌上,摆着几个还没洗干净的碗筷。
“额,”周国红尴尬地咳了一声,赶紧走过去,端起碗筷,说道,“中午出门急了点,就有点忘记了。”
“我来吧。”明霞到这个世界,接触到的人,就连小孩都整日忙忙碌碌如不停休的旋转陀螺,难得碰到一个忘记洗碗筷的,竟觉得还有几分亲切。
当初在她工作室的小弟小妹,好些都不喜家务,有些人干脆家里连碗筷都没买,批发一次性的回来,随吃随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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