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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上,灰尘漫天。
林玉雪用纱巾裹着头脸,戴着墨镜,口罩:“这哪里算是路啊。”
跟在她身边的是李秘书。
杜楠在两个人身后慢慢开车跟着。
“林总,等我们把路修好了,就是正儿八经的路了!”李秘书说道。
这么大的灰土,她逛一天回去,耳朵眼里,鼻孔里都是灰,脸都被风尘吹干了,林玉雪捏住纱巾的下摆:“我们逛了几天,这条路最差,特别标注一下,修这条路。”
路上过来过去的行人看到在路中间行走的林玉雪,像是看猴子。
有不少人端着饭碗蹲在路边看林玉雪:“那个妮儿是在遛轿车吗?有钱人这不一样,我们的是放羊,放鸭子,放鹅,放猪,没见过遛汽车的。”
“城里的妮儿穿的衣裳真是很好看!”
这些吃饭的人,对着林玉雪指指点点。
起先林玉雪梅发现,后来路边的人越来越多,她也看到了那些端着碗对她指指点点的人:“那些人在路边吃饭,不嫌脏吗?”
她走在这样一条路上,都嫌弃的不行。
“他们看什么看?没看过城里人?”
李秘书朝道路两边看了看:“没见过什么世面吧。”
真是土包子!林玉雪满脸的嫌弃:“要不然怎么是土包子呢?赶紧把路定下来,我可再也不想走这样的破地方了。”
这是不可能的,李秘书提醒她:“林总,选好的这几条路,也是需要你亲自监理的,一直到修好路为止。”
“我知道,”修路的初衷,亲力亲为的好处,林玉雪都知道,修路的工期长,她还怎么跟沈砚云在一起?
放任沈砚云和薛清清那个乡巴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于她来说都是极大的煎熬。
最可恨的就是薛清清,本来她都答应跟沈砚云离婚了,现在出尔反尔。
林玉雪突然走到一个蹲在树下的年轻男人面前,居高临下的望着他:“你是薛清清的那个青梅竹马?”
这个男人的名字很特别。
她在沈砚云宿舍门口见过,还帮他安排过旅社。
正吃饭的年轻男人含着半嘴的饭,错愕的望着林玉雪:“你是……”
“是我啊!”林玉雪解开纱巾,拿掉墨镜和口罩:“你见过我的,在薛清清家门口,你晚上没地方去,还是我帮你找的旅社,你好好想想,记得不?”
“林小姐?”薛有钱看到林玉雪的脸,一下就认出来了,这么漂亮的城里小姐,他怎么可能忘记?
说着,他把碗放到地上,把手用力在裤子上擦了几下。
“你怎么在这里啊?”
“我是有事才在这里的,倒是你,你还有他们,怎么蹲在路边吃饭?”林玉雪抬手朝着四周指了一下。
薛有钱腼腆的道:“大家都是看你在马路上遛小汽车的,大家都没见过,看个稀罕。”
遛小汽车?
林玉雪的脸皮抖了抖,她赶紧戴上了口罩:“我哪里是遛小汽车啊,我在考察这条路呢,对了,你还没说你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