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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昭心脏颤了颤,反手握住纪菘蓝,“以后小心些,最好别去后山了。羊仔的父亲就是在后山被野猪撞死的。”
“好。”纪菘蓝安抚似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身上太脏了,我先去洗个澡。”
“嗯。”
纪菘蓝先去冲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才烧柴做饭。
今天的肉包子还剩两个。
把包子蒸热,煮了肉糜水蒸蛋、辣椒炒肉和一个瘦肉菜汤,今晚就这么吃了。
为了让沈昭养好身子,鸡蛋大部分都给他吃了,两个包子也给他了,喝了两碗菜汤。
能顿顿吃饱,还有肉蛋的,他们家算是村里头一份。
纪菘蓝去将今天的脏衣服全部洗了晾在后院拉的绳上,看到沈昭那套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衣服,又看看自己那套一个补丁都没有的衣服。
又一次暗骂原主不是人。
看沈昭的裤子要么是裤头松得不成样子,穿了绳子绑住,要么是裤脚短了一截。
估摸着,已经很久没买新衣服了。
纪菘蓝暗叹了口气,有些心疼,沈昭他不该过这样的生活的。
家务活都干完之后,纪菘蓝走回厢房,准备给沈昭扎针。
沈昭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顺着手臂摸上她的脸蛋,轻声说道:“能不能先治眼睛,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
纪菘蓝愣了一下,没料到沈昭会有这样的想法。
家里没有镜子,她在知青点门口的仪容镜照过。
原主的长相跟她高中时一模一样,皮肤白皙嫩滑,像剥了壳的鸡蛋。狭长上挑的狐狸眼,眼角同样有颗很小的泪痣。
高中时她就长这样,只不过肚子没有小赘肉。后来大学一年就毕业,进了部队,晒成小麦肤色,也练出了腱子肉和八块腹肌。
但是身上的伤疤也多,一次解救人质行动中,她作为队里唯一的女性,绑匪同意让她跟人质一换一,自此脸上落下了一道刀疤。
现在的样子确实很漂亮,但她更喜欢那个脸上有疤的自己,因为那对她而言是荣誉的勋章。
回想起以前的事,纪菘蓝温柔地笑着,抚上沈昭的手背,说道:“咱们时间长着呢,不着急。”
“好吧。”沈昭不勉强,有机会治好对他而言已经是个最大的好消息了。
慢些来,倒是也不要紧。
他只是这几日对纪菘蓝有点好奇罢了。
有一个一直徘徊在心底的问题,沈昭忍不住问了:“你当初,为什么选我?”
既然媳妇这么嫌弃他是个废人,单纯为了追求陆怀秋的话,嫁给村里哪个男人不比嫁给他好?
还是说,就因为她喜欢陆怀秋,所以才选了个管不着她的废人?
纪菘蓝沉思了一会儿,这个问题,她也不晓得啊!
翻遍了记忆都没得到原主的想法,当时嫁给沈昭的人又不是她!
“额……”纪菘蓝脑子转了好几个圈,道:“应该大概可能也许,我对你见色起意?”
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