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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陈年旧事(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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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桀叹一口气:“这件事情说起来,就话长了。得从几十年前说起,你若是不嫌烦,我就重头给你们讲。”

苏雨昕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当然不会,您慢慢讲。”

“我家住在海边,父母和爷爷在一次出海捕猎的时候,死在了风浪中,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撑了不到一年也撒手人寰了,那一年我只有五岁。”

儿时的事情,已经太过久远,哪怕是当初哭的撕心裂肺,如今宋桀也能平平淡淡的讲出来。

苏雨昕闻言,却更加心酸了。

“亲人们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孩子无依无靠。好在小渔村的百姓们都很淳朴善良,时不时的有人给我送些吃的用的,倒也能勉强活着。就这么撑了半年,我们村来了一个人。”

“三十来岁的书生样子,穿着一身藏青色衣袍,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模样生的也俊俏,翩翩公子一般,不但能识文断字,谈吐不凡,而且还会给人看病,很受渔村百姓们的喜爱。”

“因为我家里就剩下了我自己,所以他当时借住在我家,平日里对我很照顾,我也很喜欢他,总是跟在他屁股后头转。他写字的时候,我帮他研墨,他晨起练武的时候,我在一旁跟着比划,他炮制草药的时候,我也跟着忙前忙后。”

“他发现,我对药理很有兴趣,而且很有天分,经常他说一次,我就能完全记住,并且举一反三。所以他便问我,愿不愿意拜他为师。”

“我们小渔村偏僻,没有人读过书,上过学,当时五岁的我,更不懂拜师为何意。他说,拜师后,他会教我习武识字,教我医病救人。”

“我只问了他一句,拜师后是不是就可以永远跟在他身边了。他点头,我便欢欢喜喜的拜了师,自此后,他成了我的师父,我成了他的徒弟。也是从那一日开始,他教我武功,教我识字,教我学医。”

“我许是真的很有天分,比夏至还要更胜一筹,学什么东西都特别的快,师父对我也非常满意。原本这一切都很和谐,和师父在一起,我也很快乐,渐渐就忘了丧亲之痛,可天有不测风云。”

说到这里,宋桀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渔村里有位阿婆突发重病,需要一味很少见的药材,师父跑遍了附近的城镇,都没有买到。我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时候,这位阿婆对我十分照顾,师父便决定亲自去山里寻找,一定要救阿婆。师父走之前,给阿婆留了足够的吊命的药,便出发了。我不放心师父,便也偷偷的跟着去了。”

“深林里,环境十分恶劣,毒蛇毒虫遍地,我虽然带了解毒避毒的药,可远远不够。不下心被一种毒虫给咬了,当下便陷入了昏迷中。等到我再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师父守在我身边。”

“我以为他会骂我,实际上他只是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并没有责备半句。当时师父也已经找到了那味药材,我们便一起返程回到了小渔村,医好了那位阿婆,小渔村里的百姓对师父越发的敬重爱戴起来。”

“我也以为,以后的日子会一直这么平安喜乐下去。可没过几日,我就发现师父不见了。我当时惊慌失措,疯了一样的寻找师父,小渔村的百姓们也都帮忙找师父,可一连数日,都没有找到。”

“再后来,我翻看医书的时候,发现了一封师父留下的信,里面都是辞别的话,并且说以后再无相见之日。我心里十分难过,我早已经把他当成了我最亲的人,他却抛弃了我,我想找到他,问一句为什么。”

“所以我也偷偷的离开了小渔村,一路上遇到过人贩子,遇到过恶霸,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危险,我都靠师父教给我的本领化险为夷,终于在一个偏远的小镇子上,我找到了师父。”

“师父与往日那个翩翩书生,已经大相径庭。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头发也不知多久了洗过了,蓬头垢面的,一双眸子浑浊无光,已经不认识我了。”

宋桀的眸底,突然泛出了泪光。

“我给师父诊脉,才发现他中毒了,毒性十分霸道,而且积累已深,我完全没有头绪,也诊不出是何种毒。我试着询问师父到底发生了什么,师父却只是疯疯癫癫的,我猜想定是被他体内的毒影响了心智。”

“我一边照顾师父,一边钻研医术,寻找各种各样的解毒办法,可都不见好转。无意中,我得到了一块儿石头,就是当初昕丫头拿来与我交换的酒石。石头泡出来的酒,可满足口腹之欲,还有药效。师父连饮七日,终于恢复了些神智。”

苏雨昕瞪大了眼睛,原来这酒石还有这等功效,怪不得被母亲当成宝贝传给了自己。

还有,当初义外祖父似乎也提过,酒石另有用处。

“虽然师父不肯明说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也隐约猜出了几分,是和那次我私自追着师父去深林,被毒虫咬过的事情有关。我偷偷到医馆里翻阅了很多典籍,终于确定了当初咬我的毒虫叫七日彩,被咬之后,七天内不能解毒的话,就是死路一条。当时师父用特殊的法子,将七日彩的毒完全引到了他自己的身上,所以我才会安然无恙,师父也才会不告而别。”

“也幸亏师父医术高明,内力高深,所以七日彩没能要了他的性命,却影响了他的神志,离开小渔村后就一直疯疯癫癫的。我心里很愧疚,若不是当初我偷偷跟着去,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七日彩的毒,毒性霸道,至今都没有根治解毒的法子,而酒石也只能暂缓,师父的病情就一日好,一日坏的。”

“神志清楚的时候,他就教我武功,教我医术,教我学问,神志不清楚的时候就疯疯癫癫的。就这样,我们相依为命,一直到我十三岁的时候。”

“那天,至今我还记得清清楚楚的,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师父又穿了一身和当初在小渔村初见时穿的那种藏青色的衣袍,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虽然脸上有了沟壑,却难掩其俊美。那双眸子也不再总是浑浊无光,就像蒙尘的水晶突然被洗干净了一样,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