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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外人面前,妈问了,他不能不答,“没呢,去年结的婚,至少年初调走时还没听说嫂子有孕。”
“哦,挺好的,他媳妇随军了?”楚姨又问。
“嗯,他转到那边后,据说分到了一个单独宿舍,他把媳妇接过去了。”林沅轻声道。
赵欢欢和文燕两个都低头吃着饭,但林沅和楚姨的说话声都传到了她们俩的耳朵里。
文燕心里想,要是能嫁给解放军同志,应该是很幸福的事吧!
赵欢欢一边吃饭,也一边在胡思乱想,没想到这个炮灰男配的声音还挺苏的,听着让人的耳朵都感觉麻麻的。
想那杨漫真是个没福气的,这么好的男人不要,要顾亦峰那种软脚男?
昨日她见到顾亦峰担着一担子化肥还能摔倒,磕破了膝盖。
在赵欢欢看来,顾亦峰那种肩不能提手不能挑的文弱书生哪有林沅这样充满着阳刚之气的男人好?
虽然林沅看上去不是很白,但他的皮肤属于那种军人特有的小麦色,这种前世也被赵欢欢称为阳刚色,从哪个角度看着都很健康,很有男人的魅力。
想到此,赵欢欢抬头看了林沅一眼,正好被楚姨看到了,赵欢欢就冲着楚姨笑了笑,说道:“林沅哥也不会缺媳妇的,楚姨不用愁。”
据原书里的剧情,杨漫还有个好朋友胡豆豆,当胡豆豆见到林沅时就喜欢上了高大帅气一身正气的林沅,还跟林沅告白了,但是林沅似乎不喜欢她,拒绝了。
当他知道自家妈给他看上了杨漫后,他倒是没有拒绝,想来他是喜欢杨漫那一款的,知性,清冷,看着像个高岭之花。
其实,赵欢欢觉得女主是个恋爱脑,甚至,赵欢欢觉得作者把杨漫写的有点慕权。
因为男主顾亦峰的爸爸是上面的一个小领导,顾亦峰来这里做知青,其实也就是个过渡,而且,他一直暗恋杨漫,选来这里也是因为杨漫。
只是书中可怜的楚姨不知道杨漫和顾亦峰的事,还觉得杨漫和她儿子是最相配的,正好加上林沅救了杨漫,有大队长也出面给他们做媒,这事就成了。
书中的剧情,杨漫和林沅结婚那日,顾亦峰一个人关在住的屋内喝了个烂醉。
但作者是他亲妈,没让林沅在新婚夜和杨漫做真夫妻,而是被部队的电报催走了。
结果也就多了后面的那些悲剧和剧情。
楚姨笑着点头,“但愿吧,这小子也二十四了,明年就二十五。对了,欢欢,燕燕,你们有觉得咱们村子里有合适林沅的姑娘吗,给楚姨推荐一下。”
“妈,吃饭吧!”林沅无奈叫了一声。
他妈这是明晃晃的为难人家呀,在自己面前和人家谈论自己的婚事,这像话吗?
赵欢欢笑眯眯的看了林沅一眼,林沅抬头对上她带笑的眼神,轻咳了一声,“赵同志别听我妈逗你,我才多大,不急的,我们战友二十七八还有没结婚不着急的呢!”
赵欢欢笑笑,点点头,继续吃饭。
急不急是人家的事,他有爸妈操心。
自己作为一个外人,应和一下就好。
不过,赵欢欢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楚姨给林沅看中杨漫的话,她就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不能让林家真的走上书中的结局。
尤其林沅在她心里,是一个真正的军人形象,怎么能让他最后变的那么悲惨呢?
文燕吃饭期间,偷偷的打量了林沅几次,越看越觉得林沅是她喜欢的类型。
但是,她发现了,林沅哥似乎更喜欢欢欢,她发现林沅也看了欢欢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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