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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点,天蒙蒙亮。
一个俊俏的人影骑在马背上,与刚起床的太阳奔跑。
他头戴轻型铁皮白盔,将头部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波澜不惊的眼睛,显现出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
身穿独具特色的锁子甲,里面一件黑色软甲,也是内衬,往下铁靴,护胫甲,护膝甲,大腿甲,马刺。一应俱全。
典型的头轻脚重,而这身装备总共价值两百金币。
男孩很兴奋,不停的用马刺催促着马儿。
其后,一匹高昂着脑袋的黑马践踏着前蹄,从两个大鼻孔里不停喷出白气,似是在表达不满。
黑马的身上也有着类骑士的盔甲,加上两颗漆黑的眼珠子,更显威武霸气。
后方还有一位相似装扮的小人,女性特征明显,双手死死抱住小马的脖子,怀里是一根小法杖。
与高大的黑马相比,更显的迷你。
她叫王晶晶,一阶法师,是庄园里的一位女仆,十五六岁,看上去很清纯。
什么系的也不知道,问她话,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脸绯红,只得到一个模糊的信息——什么都会一点。
蓝毛说是他捡的,戴维斯不信。
——哪里有野生的女仆,我也想去捡。
蓝毛笑道,“十二个捡的,七个买的,还有一个自己来的。”
——呵,记得还真清楚。
戴维斯竖起中指,还自己来的?吹牛也不打草稿,这牛皮都吹上天了。
同时在心里祈祷,女仆自己上门啊,一定要来啊,就在,就在
戴维斯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家,木屋是老巫婆的,庄园是蓝毛的。
家都没有,哪个不长眼睛的女仆会主动投怀送抱,所以当务之急是搞到钱,最好是金币,因为不管在什么时代,金子都是硬通货,购买力也是最顶的。
而来源就是蓝毛这个富家公子,豪掷万两黄金买下庄园的人就在自己身边,二人是兄弟,也是雇佣关系。
蓝毛已经承诺,只要能够完成此事,便给戴维斯一千枚金币!
戴维斯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那可是一千枚金币啊!果真是壕无人性。
你一千我一千,暴富从此开始,戴维斯自然干劲十足。
“赚钱买房养女仆啊——”小调朗朗上口。
历经一整晚的放松,即使没有睡觉,戴维斯现在也活力充沛,三人骑马一路急驰。
目的地当然不是距此百里的战场,再说一阶骑士,一阶法师上场,只有被暴打的份,更何况,戴维斯连一阶骑士都算不上。
去了送死?
在昨晚的洽谈下,戴维斯了解到成为一阶骑士也相当于一个底层的贵族,而一阶骑士之前还有见习骑士,准一阶骑士
按照流程,就算一切顺利,成为一名巴尔扎克承认的一阶骑士,也需要整整一年。
戴维斯心急,他自然等不起。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完胜一阶的考核教官,当然不能借助各种道具,神装,奇珍异宝。全凭自身身体素质和基础骑士技能。
也正因如此,巴尔扎克王国自建立以来,还没有出现能够直接成为一阶骑士的天才。
直接认证成为一阶法师的倒是有好几个,且各个成就不凡。
戴维斯不信邪,跃跃欲试,认定自己就是那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从小山林往下,沿着里斯特小镇边缘往南走,可以看见一个小渔村。
晴空万里,风平浪静的海面正适合捕鱼。
可却一个人影儿也不见,整个渔村空空如也。
而在一座大山后面,什么机器轰隆作响,乌烟瘴气,离的近了,可以感受到大地都在微微颤抖。
蓝毛摘下头盔,指着那座山道,“山后便是臭名昭著的贝茨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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