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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財和黄有宝听着黄有金的吩咐,继续回去干活了。
李思华弯着腰,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沿路经过的山路。
生怕会错过些什么好宝贝。
要知道,如今家里的粟米都已经见底了,而田里的却还要一个多月才到收成的日子。
原主成家都21年了,值钱家底是一个都没留下。
李思华依稀记得原主只留下了一个小盒子,里面藏了有一百来个铜钱。
原主在村里又是一个神憎鬼厌狗都嫌的存在,找人借吃食那也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
哭死!
只是,走了都有挺长一段时间了,至今还没有发现到什么值钱宝贝。
这山啊,就是树木的枯枝,以及松针、松树皮之类的很多,简直就是可以捡现成的。
“娘,吃点野果子吧。”黄有金用宽大的衣摆装了些现摘的野果子。
“哦。”
李思华把手里的稻穗随意丢在地上。
一只手拿起就是塞入了嘴里,嚼着,再咽下。
已经没有了现代人那样吃前要洗手、嫌弃果子没有清洗干净之类的习惯。
她虽然才18岁,可也知道自己穿越到了这里,这家已经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或许都熬不过今晚这长夜漫漫,直接饿死在木板床上。
“娘,这山上没有什么野味,天上飞的更是难抓,想掏点鸟蛋吧,那些树起码都四、五十尺高……”黄有金说到一半就没说下去了。
李思华点了点头。
她懂黄有金的意思。
黄有金如此顾家,肯定也经常上山看能不能抓到野味之类的。
其实真正生活在山上的野生动物,警惕性高,动作敏捷,耳听八方,确实是很难抓到。
否则古代也不会有一种职业叫猎户了!
要想抓野生动物那可是妥妥地需要专业工具以及技巧的。
“嗯!是山鼠!”吃着野果的李思华,余光瞧见一只棕褐色的东西,从一个洞口爬了出来,还叼走了一根稻穗。
李思华想要伸手去抓,可那山鼠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早已拖着稻穗钻入洞里。
“黄有金,你去拿点松针过来,用火把洞里的山鼠给熏死,今晚咱们家啊,就吃山鼠大餐!”
“……是,娘。”
山鼠可不同于老鼠哦。
是可以杀了炒来吃的。
前世的李思华有幸吃过一次家养的,那味道可是鲜美的很。
古代没有污染,可想而知那味道更是一绝了。
几个眨眼的功夫,黄有金就拿着一大把松针走过来了,黄有財和黄有宝也跟着跑过来。
李思华一直都守着洞口呢。
黄有金娴熟地用火石生火,把松针给点燃后,再塞入鼠洞里。
火势速度蔓延。
一股呛眼睛的黑烟徐徐升起。
不仅把洞里的山鼠给呛得四处乱窜,还把李思华四人都呛得辣眼睛。
“娘……山鼠出来了。”
“哇,好多只……”
“快抓住!”
还是李思华的那三位便宜儿子眼疾手快,三双手掌同时抓过去,爬出来的山鼠就都落到三位儿子手上了。
而李思华则是后退到距离鼠洞一米多远的地方,用衣袖拭擦着被黑烟呛出的眼泪。
“太棒啦!你们是好样的!我的三个好儿子!”李思华大喊一声,还竖起了大拇指。
黄家三兄弟怔怔地看着李思华。
一脸懵圈。
在他们的记忆里,娘她从来都没有夸赞过家里的任何一个人,甚至连笑容都不曾给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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