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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永恒教会,弗兰克就带着自己的亲卫们前往贫民区,拜访生命教会的神眷者约翰。
神眷者约翰似乎在当地相当有名,无论弗兰克向谁打听时,大家都会露出尊敬的表情。
这让他越发对神眷者约翰好奇了。
弗兰克对生命教会并不陌生,在消灭盘踞在南方领区的恶魔的时候,他就经常与信奉生命教会的精灵们并肩作战。
那些精灵与他从小到大从书本中看到的描述并不一样,他们英勇无畏,热爱战斗与冒险,一个个都是天生的战士。
不过,虽然很好战,但他们却意外的有一颗热情善良的心。
弗兰克就经常看到他们热情地帮助平民,对与自己并肩作战的佣兵也分外友好。
也是因此,再加上种种有关枫月自由领的传闻,弗兰克才对生命教会充满了好奇,并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强烈的好感。
甚至因此,他还特地向精灵要了一本《生命圣典》,翻看了一些教义。
当然,好感是好感,政治是政治。
哪怕是心中对生命教会很是好奇,弗兰克也依旧将两者分的很清。
他一直认为,想要改变一切,依旧要从扎根于人类世界的永恒教会着手。
然而,拜访神眷者亚当遭拒,再加上这一路上看到了永恒教会的不作为,堕落贵族与教会的勾结……他的心中终于出现了一丝动摇。
连教会的神眷者都已经不再关注平民,只有贵族才能拜访,他真的不知道,这个曾经代表着光明与正义的永恒教会,究竟还能不能给世人带来希望……
怀着有些失落的心情,弗兰克在向导的带领下来到了贫民区。
只是,当他进入贫民区的时候,却微微一愣。
弗兰克并非没有进入过贫民区。
在他的印象中,贫民区往往代表着脏乱差。
臭气熏天,毫无秩序,人们目光空洞,衣衫褴褛……
然而,眼前的景象,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这里真的是贫民区?”
看着眼前那一栋栋翻新过的建筑,以及被打理的井井有条、干净整洁的街道,弗兰克忍不住问道。
“骑士大人,这里就是拉罗娜的贫民区。”
向导自豪地回答道。
“说谎!我们又不是那些从来没有见过贫民区的贵族,你要说这里是内城的平民区还说得过去,这里这么干净,怎么可能是贫民区?”
亲卫罗兰皱了皱眉,不悦地说道。
“不……骑士大人,几个月前拉罗娜的贫民区还不是这个样子的,这都是约翰大人和精灵朋友们的手笔……”
向导连忙解释道。
“约翰?精灵?”
弗兰克挑了下眉。
“是的,约翰大人说了,改变要从身边做起,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正如《生命圣典》附录之首,《生命、权利与斗争》中所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如果连自己所处的环境都无法改变,又谈何去改变这个世界,又如何去追逐希望?”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光明与希望并不会自己到来,而是要行动以来,以自己的意志去追逐……”
“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改变自己的精神面貌!让自己的生命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也是因此……约翰大人才带着大家重新修缮贫民区……”
“嗯……这其中还要感谢精灵们,据说他们很多也是约翰大人的仰慕者,追随约翰大人,传道生命信仰,也正是他们,在约翰大人的指挥下,利用神奇的魔法改善了大家的生活环境。”
向导眉飞色舞地说着,神情上满是对神眷者约翰的尊敬,以及对生命教义的推崇。
看到他这个样子,弗兰克忍不住问道:
“你也是生命信徒吗?”
向导点了点头,骄傲地说道:
“回骑士大人,早在约翰大人来到拉罗娜的第一天,我就成为生命信徒了,不仅如此,我们的家人也都成为的生命信徒!”
听到这里,弗兰克心中一动:
“你也住在贫民区?”
“是的。”
向导点了点头。
弗兰克的表情彻底变了。
现在,他真的惊讶了。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贫民区的绝大多数居民,一直都浑浑噩噩地活着,作为被城市遗忘、被贵族遗忘的存在,他们的地位甚至不比那些黑市里的奴隶高多少。
没有希望,没有未来,甚至随时有可能被发泄的卫兵和乱入的强盗杀死,又或是卷入黑帮的斗争,死于非命……
就连弗兰克,也完全不看好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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