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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两章第章 想来点攒劲的节目【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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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被留在外面负责接应,南易带着虎崽和另外两个身材高大的保镖,走进了闪烁着光明的大门。

走进大门就来到一个类似天井的所在,往左转,再往右转,经过两个急弯,来到一个四面围墙有四米左右高的院子里。

院子里, 沿着三面围墙搭着简陋的帆布遮棚,下面摆着十几张粗糙的长条木凳,几十个孩子人挨人坐在木凳上,好奇的打量着边上三两成群站在一起聊天的人。

南易打量了一下站着说话的人,有身穿宽松棉袍、缠着头巾的阿拉伯人,也有欧美人和南美人,后面两类人不是太多,主要是阿拉伯人为主。

一个黝黑的印度男孩,手里捧着一个托盘, 在人群中游走着,给他们奉上红茶;南易几人一出现,刚才还在聊天的人就转头打量,只是一瞥,然后就收回目光,继续他们的交谈。

南易用心记忆了一下众人的长相特征,然后就走到一个边角站着,甫一站定,印度男孩就走了过来,同样奉上红茶。

南易摆了摆手,示意不用,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20的卢比,中间还夹着两三个派沙塞到男孩手里。

男孩一接过卢比,就感觉到里面有馅, 他眼里的亮光一闪而逝, 忙不迭的对南易表示感谢。显然,这个孩子非常机灵,已经明白了南易的用意, 大概也知道该怎么藏下那几个派沙。

时间已经来到七月,印度该涝的地方涝了,该旱的也旱了,霍乱、战区,既有天灾,又有人祸,这些孩子出身灾害地区,被探子召募或直接买下,然后自己扒火车横跨几百上千里来到孟买,自觉的找探子报到。

南易细致的打量坐在长木凳上的孩子们,他们一个个娇弱瘦小,有的一个人蜷缩着,有的两两相拥依偎在一起,有的手指被当成玩具送给边上的玩伴把玩。

不时的,孩子们会瞪大着眼珠子,好奇的盯着衣食无忧的买家、代理人,他们的眼里没有害怕,只有迷茫, 还有一丝期待。

人和人之间存在眼缘,也就是所谓的第一印象, 有的人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孩子们或许在期待“自己喜欢的人”会把自己给买走。

南易觉得自己不是容易让孩子们心生好感的人,那些孩子的目光在他身上短暂停留又转回到其他人那里,顺着孩子们的目光,南易看到一个阿拉伯人随着说话的语气手势,手指上的宝石戒指不时的晃动,反射着耀眼的光芒。

南易懂了,可他又做不了什么,他身上的物件,最贵的就是手表,内敛的款式,他估计孩子们不会明白手表的价值。

“他们是在讨价还价吗?”南易收回目光,对法拉奎说道。

“是的,boss,他们好像快达成交易。”

“找刚才的大块头打听一下,阿拉伯人买孩子用来干什么。”

“好的。”

法拉奎应了一声离开去找刚才的壮汉,三四分钟后,他又走了回来。

“boss,阿拉伯人很喜欢骆驼竞赛,每次比赛观众都会在某一匹骆驼上投下巨资,赌注最少会有数百万美元易手。

骆驼骑师越是瘦弱,体重越轻越好,这样不会减缓骆驼的奔跑速度,所以,他们才会来这里买孩子。”

“为了控制体重,孩子们是不是还要忍饥挨饿?”南易想了一下问道。

“不仅如此,比赛的时候,孩子们还会被鞭打,说是孩子的哭声能让骆驼跑的更快。”法拉奎说话的时候,言语中带着愤慨和无奈。

“骆驼骑师只会用男孩吧?女孩呢……”南易摆了摆手,“算了,你不用回答,我能想得到。”

如果一个人不给自己设置一条道德底线,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恶全给释放出来,那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小女孩还能用来干什么,无非就是那几样令人不齿的用途。

忽然,掌声响起,经由四面墙反弹化成短暂的回音。

一个小女孩从长木凳子上站起来,掐着兰花指,扭腰摆臀跳起了舞蹈,舞步有点媚俗,可嘴里哼的歌曲却是婉转动听,小女孩的肤色是黄色的,有明显的蒙古人种特征。

南易听着小女孩嘴里哼的歌曲有一股傣泰民族的风味,就猜测她应该来自阿萨姆邦或者那加兰邦。

那加兰邦从阿萨姆邦里划出来没多少年,两个邦占据人口最多的就是阿萨姆族,也可以说他们是傣泰族,13世纪时期,一批傣族人从滇省或缅国迁徙到那里,建立了一个延续600多年的阿洪王朝。

阿萨姆邦被并入印度只是100多年前的事情,情感上,阿萨姆族并不认同自己归属于印度,所以在阿萨姆邦的有些地区,斗争从未断过,眼前的小女孩应该是被战乱波及的倒霉蛋儿。

这个女孩,南易想要带走,不管她的智商如何,能不能为他所有,给他的付出带来回报,就算这是一笔亏本买卖,他也要做。

“法拉奎,不惜代价把她给买下,还有刚才那个端茶的男孩也买了,量力而为。”

“是,boss。”法拉奎应了一声。

“虎崽,有人捣乱就记住他。”南易和法拉奎说完,又对虎崽说道。

“明白。”

交代完,南易就退出了院子,返回到大门外。

对南易来说,今天走进这个院子已经有违他不立危墙之下的原则,想要再让它亲自参与拍卖那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南易并没有在大门外等着虎崽两人,留下三四个人接应,他带着校花就先行离开了。

坐回到车里,南易就在考虑是去马扎加恩的唐人街旧址看一看,还是去蒙德加咖啡馆坐坐,一个是华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那里还有关帝庙的存在,一个是老外的打卡地,只要是非印度的正经人都喜欢去那里坐坐。

“校花,去蒙德加。”

南易现在不需要荡涤自己,他需要发泄一下内心的郁闷。

蒙德加咖啡馆和利奥波德在同一条街上,两家相隔只有200米出头,蒙德加更靠近泰姬玛哈酒店和印度门,只是一家不大的咖啡馆,却是孟买的地标。

既然是地标,这里自然是老外的打卡地,南易到的时候,咖啡馆里已经一个空位都没有。

站在门口扫了一眼,南易正打算离开,就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亚当”。

循声望去,南易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女人冲他挥手。

“糟糕。”

南易看到女人的脸,女人的名字并没有第一时间在脑中跳出来。

心思电转,南易马上对女人做起了分析,“说的是纽约大都会英语,发音方式明显带着犹太人的特征,犹太女人,叫我名字不加mr,那应该和斯嘉丽有关系……

应该不是考科斯家族的亲朋,她家的人我都记得,也不是拉斯维加斯那边的关系,自己和那边的交际并不多,也没有在圣诞节的中餐馆见过……嘉年华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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