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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大家不过是生活在一个很平常的乱世。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应元寺的智云师父告诉陆德均,天下享不了三代人的太平。
叛军、兵役、苦徭,生离死别有之,醉生梦死有之,发国难财的有之。
对老百姓而言,只不过活得更加难罢了。
等着官军收拾完叛军,或者叛军干翻了官军,也就平乐安定了。
大家这一脆弱的、最后的心里防线,却随着尸妖的出现,被碾得纷纷碎碎。
而这一切,都是从那位染疫的胡商老头进平乐城开始。
回不去了,
别说苟活,在乱世得一个好死,都不能。
第二天白天,陆德均下令让手下在城外挖了几处深坑,将城里城外无数尸骸集中焚烧。
打仗没用完的火油,都用来焚烧尸体了,大火整整燃了三日。
容纳小十万人生活的富足小城,现在活着的人,只剩下区区三千。
由于尸妖,加上叛军进城的烧杀抢掠,城市一大半建筑已几近完全焚毁。
他拍马走过一条条残破的街道,这些平日里都是熙熙攘攘的闹市。
仆固远也同行。
“二哥,平乐已经完了。”
“仆固,你记得咱俩化缘第一次来到平乐城的时候吗?你说,原来城墙可以修得那么大,上面还能跑马;鼓楼能建到那么高,站在上面能看出十里地;还有城里的冰糖葫芦,究竟有多好吃,可能在山里永远也找不到这么美味的吃食……”
“二哥,出去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平乐城真的太小了,不光是平乐,就是路州城、太原府也太小了,就连大唐,也只是这个世界的一小块。”
陆德均还在自说自话,“我第一次到这平乐城的时候,就在想,什么经书,什么苦集灭道,都是骗人的,我就要在这花花世界,潇洒做回人。这么多年我做城门卫,天天跟贩夫走卒打交道,习惯了这点烟火气,心气也慢慢磨没了。想着熬过这乱世,娶个寻常人家的女子,生个儿子,教教他射箭,起码饿不死。慢慢这辈子就过去了。”
“这辈子还长着呢。”
两人来到县衙门口的小空地,这是曾经是平乐城最繁华的地方,现在只剩一片废墟,和几面没烧塌的土墙。
“后来当了守备才知道,尉迟大哥说得对,在这乱世想苟活,是绝对苟不下去的。”
“二哥,你有选择,你可以走的,你射箭百发百中,就凭这一个技能,就能立足了……”
“仆固,你知道我当这几天守备,最大的感悟是什么吗?”陆德均勒住缰绳,道,“第一,不能靠别人养活。第二,自己能活以后,一定要让兄弟们活。大家都能活下去,自己才能活。”
“二哥,你有什么打算?”
“平乐城的尸妖是我放出去的,跑出去多少,没人知道。可以确定的是,不出十日,整个河东道都会乱成一锅粥。仆固,到时候你想闲云野鹤地跑骆驼,也是万万不能够的。”
“有这么严重么?我看那尸妖虽可怕,但是做好防护,还是可以幸免……”
“这东西速度极快,还不怕疼,除非身首异处绝不罢手。最要紧的就是它狰狞可怖了,但凡是个正常人,没被吓死也不敢动弹,极有可能成为尸妖所伤。眼下最要紧的,是建立一个绝对安全的容身之所,不光大,还要能保证若干人的基本生活,要有水源、粮食、药材……要把全城之力都集中起来才行!”陆德均构思着平乐城的未来,一个在地狱般的乱世里避险的安全屋。
“说到这个……我想起来,就我们回鹘会馆那一片,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只就没听说过有尸妖活动的消息。我想尸妖是不是也讲风水,怀远坊在平乐城下风下水的地方。”仆固远说着自己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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