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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古往拿着冰柜中超大号的奶糖雪糕,陷入了迷茫,“大白兔还出雪糕了?”
“奶香味很足,挺好吃的。”古来道。
“茅台……雪糕?”古往在冰柜里看着:“铁锅炖雪糕??葱油饼雪糕??老干妈雪糕???”
古往揉了揉眼睛,一脸震撼我一百年的表情,“这能吃吗?”
似乎跟这些雪糕相比,无酒精味的饮料已经是可以接受的了。
咔嚓!
何青正大光明的拍了照,对古来道:“你哥真傻啊!”
古来没点头,但憋笑的表情暴露了一切。
古往无奈道:“妈,不至于吧?”
“至于,怎么不至于啊?”何青根本不在乎古往说什么,对着两个儿子各种拍摄,她为了能够明白小儿子的直播公司是干什么的,最近跟着班上的学生学会了拍视频,和关注主播,最终变得也喜欢拍摄些东西发布上去。
她平时发的都是一路遇到的花花草草,天上奇怪的云,和老古一起逛街时路过的小巷,这还是第一次将儿子陪伴在身边的情景发上去。
关注她的都是平时的学生,她发完后,很快就有学生问这是谁,当何青说是儿子后,评论区就变成了“拜学神”“吸帅气学神学力”和“学神教我”。
何青的两个儿子都是北越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件事情根本不用多说,附近的十里八乡没人不记得那16岁当了全省高考状元被特招走的天才,也没人不知道他只用两年就读完大学,在家呆了几年后,又立刻当了一名科学家,前段时间门还上了中央台。
因为古往的名声太过响亮,以至于小儿子的优秀被掩埋了不少,幸亏古来对这些不看重,不然心态早就崩了。
何青挺喜欢看这些评论,她平时不会主动说起儿子的事情,担心会给古往添麻烦,但现在项目解禁,他又被特别报道,自然是想怎么炫耀就怎么炫耀了。
拿着手机给古往看了看,后者无奈地叹气说:“妈,你倒是给我拍帅气点啊?”
“谁让你邋里邋遢的!”何青上下打量了一下,忍不住伸出手去给他整理翻折过来的衣领,“你怎么回事啊?出门都不照照镜子的吗?”
古往小声说:“……忘了。”
古来这时道:“妈,我看那边鸡蛋好像打折了,买不买?”
“买!”何青立刻被吸引了目光。
他们家并不缺钱,但何青却非常节省,她的工资有一大半是要捐给山区贫困学生助学的,所以能省一点是一点。
古往松了口气,他感激地说:“还是你会说。”
古来沉默了下,道:“哥,你小时候没有和妈一起来过超市吗?”
古往一怔,摇了摇头,“没有。”
“我小时候,爸妈正在事业上升期,他俩生了孩子都是直接扔给爷爷奶奶带,我五岁就被领着参加培训班学钢琴,妈妈有空时就是在我旁边听我弹琴,学完钢琴还要学小提琴,七岁就得上作曲课,哪有空和她逛超市。”古往叹了口气,“我们以前一周只能见一次面,一次呆8个小时……不过你出生后倒是好了一点,妈妈不忙了。”
在他小时候,何青还没从国家交响乐团里退出来,天天满世界飞的去演出,她是首席小提琴手,每日都要去练习各种曲目,就怕被人顶替,在交响乐团中的压力极大,一个小小的失误都会导致她被替换到副手。
这在她如此骄傲的人眼中,就意味着失败,以他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容忍自己犯错的。
至于古博烁,他那时被派去山区支教,与何青相隔半个国家,一家人分隔三地,很少会有团聚的时候。
也许正是年轻时候对孩子亏欠太多,以至于到了古往叛逆时,即便再不喜欢他的选择,何青在纠结一番后,最终还是选择了让步。
不过16岁以后,古往便不怎么去碰乐器了。
他发现那根本没有意义。
他认为音乐本身并不会带给人力量,真正让人觉得鼓舞的是,他们内心想要冲破桎梏的坚韧。
音乐只是一个引子,对那个时候的他来说,音乐是逃避病痛的麻药,也是可以让他不用在乎自己生命还剩几天的疯狂。
古来与古往年龄相差太大了,十岁,足够成为一个辈分。
所以古来并不知道,在他这无所不能的大哥幼年时,曾经一次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
古往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这种病极为难治,幼时他体弱多病便是因此,比同龄人要矮小瘦弱很多,去上幼儿园时,在了解了他的病症后,几乎没有园区敢收他,只能让退休在家的爷爷奶奶帮忙照看。
父母之所以如此奔波,最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凑他的医药费,一周七天,每天都要吃药,经常会莫名发烧,是儿童医院的常客。
听母亲说过,他一岁的时候,一打针就会哭,这时候只要放钢琴曲《致爱丽丝》他便会笑起来,一岁半的时候,已经能够哼唱出完整的曲调。
何青作为小提琴家,立刻发现了儿子的音乐天赋,为了能够让古往喜欢上音乐,也为了缓解他的痛苦,每周一次见面时,她都会为儿子演奏同一首歌曲。
没有人会想到,外表无坚不摧光鲜亮丽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孩子的面前,只是一个会刻意弹奏出错,等待被孩子点出的母亲。
一首曲子她会故意出错十几次,就为了看古往点出后,那得意洋洋的笑容。
受她的影响,古往自然而然的喜欢上音乐。
学钢琴,最初就是他自己选的。
学了之后,他就会忘掉身上的病痛,等到年龄大了一点,心脏病似乎也跟着好转起来,一连几年,都没有发病,他被母亲带着到处参加各项音乐大会,每次都是冠军,很快,就有音乐神童的称号放在他的身上。
母亲曾经问过他,弹钢琴时快乐吗?
他说快乐。
后来……病发了。
他12岁的时候其实已经开始发病,根本无法正常上课,到了14岁的时候,他感受到自己的生命正在快速的流逝,他那个时候经常听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曲子,吉米死在了27岁,他想着自己如果去弹吉他,成为新一代的摇滚巨星,是不是也可以活到27岁再死?
对于14岁的古往来说,能活到27岁,是一种奢侈的愿望。
医生说他最多只能活到17岁。
古往在绝望的泥沼中挣扎着,他不肯告诉任何人自己的痛苦,每晚都要将手按在心脏上,看着床头闹钟,幻想着可以见到明天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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