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斓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www.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芙琳所说的“问题”,是我后来第二次写信给她请求帮忙调查的事,也就是:9月12日晚8点半之后,阿布先生离开分会楼还可能去了哪里?或者说,他“回去了吗”?
而现在,如芙琳刚刚所说的,阿布先生真的在那天晚上都没有回过家。
这个答案,与某时莫名闪现的某个念头竟然一致,却也使我感到困惑至极,并似乎由此引出了更多奇特的“问题”!
“真奇怪,阿布先生那天晚上还去了哪里……?”我感到有些混乱:“他隔天上午未能准时到分会楼会合。可是,等到我们走后,大概中午时候,他却在分会楼前的马路遭遇车祸而不幸逝世。”
确实是芙琳所评价的“离奇”死亡。
这个事故,是后来在深脉1号矿区遇到塞拉时,听她转述的。9月13日下午,发现本应载着我们的第二辆车一直未到能晶遗迹后,察觉情况不对劲的塞拉乘车一路返回分会楼,却发现那里已成了被治安官和警察封锁的事故现场,经打听才得知阿布先生遇难的悲剧。
当时莱特也在现场。
而塞拉和莱特早就认知,只是塞拉觉得与他们“打交道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但那一刻遇到“熟人”后确实帮了大忙,得以尽早传递载着我、玛希和芙琳的第二辆车可能遭遇事故的信息,请莱特尽快帮忙沟通搜救力量,同时也能进到分会楼使用电报机报告情况……只是没先到那个设备竟然“隔一夜”后坏了。
对了,如果莱特在现场的话,那他肯定发现了异常……比如内里两扇门上诡异且密集可怖的“坑”!
而在我们上午还没出发前,分会楼的一切是正常的……应该没错!
但是,就如我之前听塞拉讲这些事所想到的,莱特、菲利等人出现在分会楼,但是否说明现场有某些被国家检察院专案组关注的“迹象”?
“这确实很奇怪……嗯。”戴莎看向芙琳,又问了一次:“芙琳,你后来还在红叶城时,请莱特帮忙调查过,那位分会长阿布先生确实没在9月13日晚上归家,而且之前也没给家人说过不回去,对吧?而且,那人似乎没有时常夜不归宿的习惯。”
“是的。所以那一晚相当于‘失踪’了。当然,严格来讲不是这样。”芙琳说:“阿布先生隔天中午,在分会楼前的马路摇摇晃晃地过马路,结果被速度过快的动力车撞倒并当场死亡,那个司机以及一些路人都是目击者。”
“但是,伊珂,至于阿布先生那晚究竟去了哪里,暂时没有结论,只能确定没有回家。”芙琳看向我,说:“应该也不是往东峰路去的方向,因为那个检查站的警察没有见过阿布那样的人经过。而且,从那一片区域几个主要路口的检查站反馈信息综合来看,很可能阿布先生并没有离开分会楼太远,至少仍在东城区。”
“啊?难道在分会楼附近的哪个街区旅馆或者……住宅?”我刚说完后,就觉得不太妥,好像在猜测别人的私事一样。
但不然的话,又该怎么解释?
“那个分会负责人的9月13日晚上行踪确实存疑。”戴莎接着就看向我,问:“不过,伊珂,你怎么会想到他可能没有回家呢?”
“呃……就是回来后,有些事好像想不太通,就有了那么一个怪念头……”我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因为那就像是一根忽然冒出来并钉在思考与回忆里的刺,让人很想拔出来瞧瞧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以及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只是,如果说就是因为“好奇”而请求国家检察院的专案组成员帮忙调查,还真不是什么“合适”理由!
“然后就请求芙琳女士帮忙了……真是太麻烦人了,不知会否造成一些困扰。因为,阿布先生的死应该是不幸的意外,可能应该由地方治安局调查就好……”我赶紧看向芙琳,再次诚恳地道谢。
“没关系啦,只是举手之劳。而且,就如刚才所说的,你的问题和我们找到的答案,也确实提供了另一个思考方向。”芙琳笑了一下,说:“不过,目前这起事件仍被归类为事故并由红叶城东城区治安局负责,现场虽然也有一些古怪的痕迹,但还不足以证明什么,或改变事件性质,所以检察院没有深度介入。”
古怪的痕迹?应该就是指那些怪异的门坑。
莱特在场的话,肯定会发现如此显眼的异状。但是,阿布先生遭遇车祸而死的事实也是清晰且有目击证人,确实并非检察院专案组介入调查的职权范畴……
“9月13日下午,塞拉学姐和尼克先生从红原的能晶遗迹赶回分会楼后,见到莱特先生也在现场。当时治安官和警察已经在调查取证,但最后还是定性为事故么?”我接着问:“莱特先生肯定也见过那栋楼的诡异门坑和血迹,只是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结论吗?”
“没错,你也知道现场的一些情况吗?嗯……是塞拉后来说的?”芙琳接着说:“因为你们这次能晶遗迹科考之旅是科联会安排的,而莱特又让我随行,所以他得知分会的负责人意外死亡后,出于职业敏感性就马上赶到现场调查了。他确实发现了门坑和血迹等异常之处,但就如刚刚说的,确实还不能说明什么……所以他没有深入调查。而且,当时还有更紧迫的其他任务。”
“那也是……”我点了下头。
但现在看来,假如9月12晚阿布没有回家,隔天中午又出现在红叶楼并据称“摇摇晃晃地过马路”并不幸遭遇车祸身亡……这其中是否还有哪些“隐情”?
不过,就算事故变为“案件”,但其性质可能仍不是芙琳所在专案组的调查范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