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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太阳暖烘烘地照在陆明洲身上。
他松开棉衣上面的两个扣子,感觉凉快了一些。
东北的寒露时节,早晚有些凉,特别是进山,不穿棉衣根本顶不住。
靠山屯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属于兴安岭地区。
这里的大山,绵延数百里,地形复杂、瘴气丛生。
兴安岭对赶山人而言,是无尽的宝藏。对平常人,却是有莫大的危险。
一猪二熊三老虎,四豹五蜂青皮子,哪一样不要人命?
都说靠山吃山,这句话对,也不对。
靠山屯里,村民平常只敢在林区外围捡一些蘑菇、菌子和木耳,补贴家用。
真正去赶山打猎的,却是少之又少。
村西头,就是通往42号林区的路。
一路上,人烟稀少,没什么村民敢往这里走。
毕竟,野猪和狼觅食,都是从这里出现的,一般来说,村民们都避这里如蛇蝎。
陆明洲却是心情轻松,如同闲庭信步。
他肩上扛着镐头,嘴里嚼着玉米饼,还哼着老歌:“日落西山红霞飞……”
进山的道路不宽,铺了不少高高低低的石子,旁边的枯草在秋风里瑟瑟发抖。
他沿着石子小路,一直往前走,一刻钟左右,视线里出现一座矮小的石头建筑。
这是一座荒废的山神庙。
由于长期没人打理,周边的茅草和杂树,长得比庙还高,看起来有些阴森。
透过庙门,可以看到正中间,有一座泥坯神像,上面布满蜘蛛网一样的裂痕。
庙里的门窗保护良好,只是里面落满厚厚的灰尘,地上的蒲团也是腐朽不堪。
老人们常说:“宁宿孤坟,不进荒庙。”
陆明洲却偏偏不信邪,提着镐头进去了。
他朝山神作了个揖:“打扰了,莫怪、莫怪!”
“嘿!”
下一秒,他腰腹和双手同时发力,高高地扬起镐头,对准供桌前的地面,重重地挖了下去。
泥土飞扬,尘土四溅。
很快,他就挖到一个长方形的实木箱子。
打开箱子,里面静着一个长条形的物件,被塑料膜包裹得严严实实。
他拆开塑料膜,一把崭新的56式半自动步枪、一把三棱军刺、200发762mm子弹以及一把军用匕首,出现在他眼前。
这是他前世听说的,东北一个悍匪落网后,供认的埋枪地点。
他咧嘴一笑,谢谢了,悍匪哥!
他拿起枪,一种熟悉的感觉传来。
真好,自己对这种枪特别熟悉,威力大、精准度高,唯一的缺点,就是射速慢。
但对于陆明洲而言,已经足够了!
面对猛兽的时候,往往只有一枪的机会,因为开第二枪,它已经扑上来了。
这个时候,得用匕首!
“咔嚓!”
闪着寒光的三棱军刺稳稳地安装在枪身上。
陆明洲只拿出20颗子弹,其余180发,被他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掩埋起来,并做了伪装。
他把匕首绑在腿上,在桥夹内装入10颗子弹,压入弹仓。
他背着枪出门,腰杆笔直,浑身散发出慑人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