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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好家伙,发财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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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洲回过头,定睛一看,乐了。

“哟,新郎官,你咋来了?”

“嘿嘿!”

张黑子拍了拍背着的砂枪:“这不是三天后,准备订婚吗?家里也没啥酒菜,爷爷叫我跟你去打点野猪什么的。”

“这么快?”

陆明洲没想到这么神速。

“还好还好。”

张黑子埋怨道:“爷爷说,你昨天来了,也不进门。我出来找你,影子都没了。”

“滚犊子,昨天是阴天,哪来的影子?”

陆明洲嘲讽道:“你是看到人家两团肉,魂都没了吧?”

张黑子老脸一红:“确实很大嘛,我就好这一口。”

陆明洲想了想,张寡妇的也不小,这三个姓张的,还真凑一块去了。

他懒得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老规矩,扒犁你拉。”

“好嘞!”

张黑子接过扒犁的麻绳,絮絮叨叨:“师弟,咱们这回得多打几头,野猪、狍子、貉子都行。”

陆明洲撇了撇嘴:“你来!”

张黑子急了:“这不有你嘛,你听我说,唉,你等等……”

陆明洲懒得理这货,牵着狗,走得飞快。

42号林区,上次被青皮子,赶来一大群野猪。

这玩意儿懒,应该还在这周围活动。

刚到山神庙,陆明洲发现附松树上有不少被蹭的痕迹。

野猪喜欢用獠牙在松树皮上开一道口子,然后松树会流下松油。

它就在上面拼命蹭,把松油蹭到身上,松树皮会被蹭掉,非常容易分辨。

一旦野猪上了两百斤,山神都不敢惹。

因为这时,它身上的松油混合物,已经非常厚了,叫“带甲野猪”。

这一层甲,混合着松油和泥土,连砂枪都打不透。

一般的猎人,只敢惹小野猪,两三百斤的,根本不敢招惹。

陆明洲不一样,他当兵时,就是二班的。

野猪嘛,当然是越大越好!

虽然越大的野猪,肉越柴,根本不好吃。

实际上,猪没有经过阉割,肉都是又臊又柴,口感不咋地。

但这是1968年,能吃上饭,就是谢天谢地。能吃上肉,那简直是比过年还开心。

陆明洲弯下腰,仔细检查松树林的痕迹。

他发现,其中有一棵松树,被蹭掉的皮,离地面至少有一米五。

根据体型推算,这头猪少说得有三百多斤,不小了!

好家伙,今天就揍这一头。

给黑子哥订婚,应该够了吧?

供销社那边,再揍头小一点的,也能应付应付,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

他寻着蹄印,发现几团结冰的粪便,但这并不重要,躲不过猎狗的鼻子。

他牵着赛虎子和赛西施,让它闻了一下,便蹲下来,解开狗绳。

“汪汪!”

赛虎子和赛西施唳了两声,在雪地上四周闻了闻,突然朝一个方向走去。

一路上,有不少散落的蹄印。

被雪不断覆盖,看起来很浅,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来。

有时候,不能不佩服那些赶山的老把式。明明山里一片白雪茫茫,啥都看不出来。

老把式就能看出来,哪里有蹄印,过去多久了,是什么动物。

赶山人,听说过有耳背的,没听说过有眼不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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