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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本来打算敲那府衙大门两侧,摆放着的鸣冤鼓,只可惜门前守卫衙役认得他们,知道他们俩来干嘛的。
故而眼疾手快,将那鼓给搬进衙门里去了,还找借口说鼓有问题。
刚好近两日敲不得,鼓没修好。
见此情形,老两口即便气的咳嗽不止,也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大宋律令上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着,百姓凡有冤情需要上诉者,皆需敲响衙前“登闻鼓”传达。
不得强闯衙门,如有冒犯,一律按谋逆贼寇论处。
叹奈何,上有律令,下有对策。
大宋律令是规定了衙门官吏不得阻挠百姓上诉冤屈不假,但它也没规定,不能让那“鸣冤鼓”出现毁损啊!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有禁止看情况。
因为这些正常损耗原因,暂时耽误两天,能有什么大问题?
倘若在修鼓的这两天时间里,恰巧原本想要上诉冤情的百姓,恍然大悟,发现是自己误会了衙门主官的公正英明。
事后反悔,没有冤情需要上诉,那才叫皆大欢喜。
而负责促成这一皆大欢喜局面出现的,当属衙役小吏,也正因如此,才会有衙门中人“护送”老两口回家的场景上演。
没办法,谁让老叟夫妇俩年纪这么大呢?俗话说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从情感道德层面考虑,谁家里还没个需要人侍奉的老父老母了?又有谁敢说,自己以后不会变得像他们这般年老体衰?
到那时候,被欺负的人若是换成他们自己,谁心里能好受?
尊老爱幼历来为华夏民族传统美德。
再者说,从道理层面考虑,别看老叟夫妇俩年老体衰,身子骨弱的一推就倒,关键他们命还脆啊!
关系人命无小事,如果有,那也只能说明这世道的确烂进骨头缝里了。
更何况又是在府衙大门前这一特殊,敏感地带,别说衙役们不敢用粗暴方式推搡,驱赶老叟夫妇俩。
甚至于连句重话都不敢对他们说,生怕他们哪口气没喘上来。
到时候就是真的飞来横祸了。
说起来还颇为可笑,岂止老叟夫妇俩拿眼前这群,皮笑肉不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衙役们没办法。
看见他们就心烦,还得被他们恶心。
对这群整日累死累活,口水唾沫说干了都没口茶水喝的“可怜虫”而言,他们内心又何尝不是如此想法?
衙门查不清案子,缉拿不了贼寇,关他们屁事啊!
又不是他们拐卖的老两口孙女。
平日里这么多腌臜破事,银子好处他们是半点没见着,责任骂名他们是一点没少背。
头顶那些大人物做的孽凭什么要让他们来偿还?底下那群市井小民翻的白眼又凭什么要让他们来承受?
他们难道不想早点抓住那群不得好死的人贩子吗?
他们家里难道没有娘子儿女要养吗?
碰到这种油盐不进的老倔骨头,还一碰就是碰两个。
任凭他们好话说尽,道理讲遍,老叟夫妇俩全当癞蛤蟆放屁,一心要找知府大人还他们公道。
他们也不动脑子想想,自己这群人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到底听谁的命令做事?
要真有青天大老爷愿意见他们,愿意还他们个公道,自己又不是没进去禀报过,关键有人愿意吗?
他们俩不怕死,觉得大不了跑去临安府,一层一层往上告。
告到最后,天子门前告御状!
总有人愿意帮他们,愿意还他们个公道,还他们个白嫩丫头吧。
他们想找死,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可他们最后死了的尸体,总得自己找个合适地方埋进去吧,不能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街上影响活人。
更不能绑在自己一家老小赖以生计的饭碗上,绑在自己背上拖着,拦着不让走路吧。
做人讲点道理,讲点良心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