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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族最是崇尚强者,而且人高马大,身躯如熊,最是看不上那些枯瘦如柴,自己一巴掌都能握住对方腰身的家伙。
如此柔弱,哪里还像个爷们?
“你们来此何事,算了,看你们这般模样,不管是什么事都不要自讨苦吃了。”不等明矾回答,壮汉巫族很是不耐的摆了摆手,驱赶两人:“你们太弱了,要说事,找个强壮的来。”
“我也是为了你们好,就你们这个模样,进了我部落,怕是就出不去了。”
巫族最是喜欢战斗,就是在一个部落中,战斗都比吃饭更加频繁,要入巫族部落,少不了战斗。
巫族可都是糙汉子,少有懂得收力的,真打起来,谁都不愿意收力,那样太麻烦,不干脆,因此,导致他们在切磋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断胳膊断腿,吐血的情况发生。
也还好,巫族的血脉足够强大,恢复力也够强,受伤之后,自己也就能恢复了。
但人族可不同,真要是被打伤,说不定就活不了了,因此重伤而死。
所以说,这汉子虽然是不耐,驱赶明矾两人,却也对他们没有恶意,也是真心为他们好。
明矾依旧在笑着,像是没听懂巫族壮汉的话语,看向一旁的仓颉说道:“小颉,拿出来吧。”
仓颉一脸犹豫,看了看那巫族壮汉的强壮身躯,脸上也多了几分纠结:“哥,真的要拿出来吗?”
巫族壮汉皱眉,不解,这是要做什么?
都让你们离开了,还立在这里做什么?
真想死?
不识好歹?
不等他念头转玩,化为不耐,直接驱逐,在明矾坚定的目光中,仓颉犹犹豫豫唉声叹气间,还是从腰间的布袋之中取出了一张兽皮。
兽皮上拥有奇异气息环绕,一看就不凡。
巫族大汉目光立刻就看了过去,更皱紧了眉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在那兽皮之上,他感觉到了一丝挑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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